標題: 稅制改革 中央大收財權 [打印本頁]
企業可望減稅 地方開支獲分擔
【明報專訊】將於下周末揭幕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除金融、行政、土地,甚至戶籍體制改革外,被官方視為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突破口的財稅改革亦是矚目議題,而當中佔地方收入逾半的營業稅改為由中央徵收的增值稅(營改增)更是焦點。隨着「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廣,大部分地方企業無疑將減省稅賦,中央政府在收緊地方財政權力,加強中央集權之餘,也可能會收回部分事權,以減輕地方政府的負擔。
「營改增」半年減稅500億
官方新華社在其三中全會前瞻系列報道中指出, 新一屆政府財稅改革動作頻繁,顯示出以財稅改革作為深化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突破口、推動經濟增長提質增效的決心,而正在醞釀中的新一輪財稅改革方案有望進一步打開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潛力空間。 報道稱,近期中央政府的「營改增」試點在全國鋪開是特別值得注意的焦點。據測算,今年上半年,僅「營改增」帶來超過500億元(人民幣,下同)的減稅規模,全面推開的話,未來減稅規模將在數千億元,企業減負效果明顯。
企業按盈利納稅 減舊制不公
減稅之餘,「營改增」背後還包含了企業此後將按盈利多寡納稅的公平意義。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趙錫軍昨對本報說:「營業稅是不管企業是盈利或虧損都要交的,只看你的營業額,而且企業的盈利有高有低,這樣對虧損、甚至盈利少的企業都不公平。」
所謂「營改增」其實就是將營業稅改為增值稅,增值稅是對於產品或者服務的增值部分納稅,簡單說一個製造成本100元的產品,由工廠售予商店時已繳納了相應稅金,商店零售時賣出價為150元,那麼零售商買貨的100元成本可以抵減,只需對增值的50元計算繳納相應的稅金。
統一收稅 可減地方貪腐干擾
在內地國稅局的消息人士透露,與從前由地方徵收、佔地方財政收入逾半的營業稅不同,增值稅是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種,由中央徵收,然後與地方按比例分成,「由中央徵收可減少地方干擾。否則,假如地方徵稅官員滿足不了縣老爺的要求可能會被排斥,新措施因而減少了地方貪腐,同時亦可避免地方官為了GDP政績,為吸引商家落戶而盲目給企業優惠而產生的惡性競爭。」
該消息人士續稱:「當然,財政是萬能機器,提留多少,分配多少,中央此後都可以作利益調整,而這次稅收的改變,則體現了稅權集中,而非利益爭奪。」對此,趙錫軍教授有類似看法,他說:「權力中央是增多了,利益方面中央肯定是虧的。」
學者:中央此舉增權減利益
在「營改增」推廣後,在預期中央和地方的總稅收將下降的情况下,上述兩人均認為,中央有可能增加地方政府在增值稅的分成,以增加地方財政收入。據瑞銀早前的一份研究報告認為,財稅改革中的服務業「營改增」可能進展最快,在未來兩三年內即可完成。
另一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則向本報透露,地方承擔太多事權,中央卻未將更多財權下放至地方,這次三中全會改革的方向之一是中央可能上收部分事權,例如基礎教育、養老及醫保等,將由中央承擔。
【系列報道四之二】
明報
強幹弱枝 縣鄉「莫財」
【明報專訊】「中央財政喜氣洋洋,省級財政滿滿當當,市級財政勉勉強強,縣鄉財政哭爹喊娘」,這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最近受訪時,形容內地經1994年時任副總理朱鎔基推行的「分稅制」,將稅收大量由地方向中央傾斜後,內地目前中央、省、市、縣和鄉5級政府財政收入的懸殊狀況。
「中央氣喜洋洋 縣鄉哭爹喊娘」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早前接受新華社訪問時說:「改革(1994)最初的目標是為了提高中央政府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後來這些目標很快都實現了,但又同時引發地方政府債務等問題,從這個角度看,應該說上世紀90年代以來的財政體制改革還遠遠沒有完成。」
不論是目前10萬億或是20萬億的地方債問題,又或是地方政府近年因「莫財」,為了籌措據說高達五成的地方開支而出現的「賣地財政」以及因而觸發的如雨後春筍的各地拆遷及賣地糾紛,為解決當年遺留下來的「中央富、地方窮」的問題,有人提出將五級分稅依「鄉財縣管」和「省直管縣」兩個層面的「五改三」改革,期望能解決省以下財政「哭爹喊娘」的境况。
地方財困 賣地強拆衝突頻生
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趙錫軍昨日說:「五改三有這個設想,但是難度比較高,減少層級提高效率,雖不會一步到位,但我估計會在這次的三中全會上提到這點。」另一名消息人士則透露,當前的大勢和主旋律均是中央集權,在稅項徵收問題上亦不例外,只要中央緊握着地方的財政咽喉,便不怕「政令不出中南海」。他補充指出,只要地方「聽話」,中央必然會撥款,「無可能不返還(退還增值稅)的,否則(地方政府)怎麼支撐呢?」
明報
學者促聯動改革 平衡財力事權
【明報專訊】作為中國經濟改革的關鍵領域,本次三中全會的改革核心之一是財稅體制改革。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財稅體制改革牽一髮動全身,政府應下決心推動新一輪的價、稅、財配套聯動改革,以達到財力與事權相匹配;他認為,結合今年以來幾次對抗大半個中國的霧霾問題,在三中全會之後,環境稅應借機提出,而有關部門已在積極考慮。
可藉霧霾問題提環境稅
「政府說了很多年節能降耗、資源節約,基本是空話。老百姓很多不滿,卻未意識到也要規範自身行為。」賈康表示,內地嚴重的霧霾現象延伸出社會、經濟問題,其真正出路,是以環境稅等經濟手段讓老百姓從自身利益出發,去節能降耗、調整行為、進行低碳生活和生產,逼使企業開發有利於潛能降耗的工藝和技術。
不過,增加稅賦將直接導致產業鏈上的產品價格上升,最終影響消費品價格,無論行業或消費者都會反對,因此賈康指出,政府要有配套改革,進行通盤設計,一旦開通就沒有回頭箭。
他以資源稅為例,資源稅既是節能降耗的經濟槓桿,亦是打造地方稅收系統中的重要選項之一,若向煤炭行業徵收煤炭資源稅,就要配套推動有從煤到電的改革,這又涉及電力系統改革、價格體制改革等等,「所以政府未來要做出價、稅、財聯動的新一輪改革,因此財稅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且會倒逼中國經濟的全面改革。」
牽一髮動全身 配套關鍵
事實上,「營改增」收了地方的財權,若政府同時進行資源稅、房產稅等改革,地方便可以有新的稅收收入。賈康就說,中國要構建財權與事權相順應、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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