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華南觀察﹕財稅改革牽連中央地方關係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三中全會關於改革的全文發表後,釋除了對於原來只公布綱領性文件而流於空泛的一些疑慮,但由於此次改革所包含的範圍與深度都極為廣泛,一時之間還是各取所需地詮釋,看各大報章的着重點,可見一斑。大部分都關注跟民生有關的題目,諸如二胎政策與研究延遲退休年齡,也有關注公義議題諸如取消勞教制度和戶籍政策等等。《廣州日報》可謂獨樹一幟,以財稅改革促進中央地方「兩個積極性」為頭條。
不懂中國式表述 外媒對三中失望
外國媒體對於三中全會表示失望,源於兩個因素,一是媒體着眼於沒有說什麽而不是說了些什麽;二是讀不懂中國式從字裏行間找意思的表述。比如關於地方債務問題,決定的確沒有有關表述,外間的解釋就是中央對此沒有改革的決心。其實,從財稅改革的決定,可以看出端倪。
有關決定表示「保持現有中央和地方財力格局總體穩定,結合稅制改革,考慮稅種屬性,進一步理順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雖然還是比較虛,但起碼說明不會有太大的改變,只會做出微調。而微調的部分,可能就是:「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目前的情况是,中央收走地方大部分稅收,然後再用轉移支付的方式返還,中央必須照顧到窮困省份的支出,給他們的返還更多,而沿海富有省份則少一些。這對廣東來說,是「不公平」的。
轉移支付返還稅收 變相劫富濟貧
改革的方向是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即是說清楚界定中央與地方在那些方面的支出責任,將來很多全國性必須統一的支出責任將收歸中央,比如教育與醫療,但福利措施各省不一致,各省將有更多的自主權,這方面的支出就不以轉移支付方式解決,廣東在這些方面要上繳的稅收可能會減少。
但很難說改革的方向是否對廣東有利,因為廣東的稅收收入基礎較好,但福利支出也比別的省份責任更大,起碼改革後廣東的自主權將會提高。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1117/-162-3118614/1.html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財稅改革不宜過份遷就富有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