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人代料設辦事處蒐民意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新華社公布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決定全文,指出人大制度有必要與時並進,人大代表應通過建立健全的代表聯絡機構(類似本港的議員辦事處) 以及網絡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與人民和群眾的聯繫。

文中亦有提及政協的發展,認為要在全社會開展廣泛的協商,在決策前和決策實施期間亦要堅持協商。

其實,2009年,港區人大倡議在港設立辦公廳,當時引來一番爭議,那時常委范徐麗泰表示認同港區人大作為兩地橋樑,有需要設立辦事處,蒐集市民意見,但有關討論多年一直沒有落實。

倡設網路平台助反腐

港區人代、民建聯副主席陳勇認為,人大和政協早年在特殊情況下產生,過往主要配合行政,但中央近年強調人大和政協行使監察權,相信中央希望人代和政協增加與巿民的聯繫。三中全會《決定》提倡網路平台,或和中央提倡反腐倡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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