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商捲東莞巨貪案囚10年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貪腐1.7億(人民幣,下同)的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已被判囚終身,而由該案又牽出與其關係密切的表兄弟、港商劉巨浪,近日因受賄3000多萬被判監10年。


47歲的劉巨浪與吳湛輝自小相識。2009年6月,東莞田氏化工公司為開發房地產,希望改造一幅地,但條件不符。


自小與吳湛輝相識

田氏化工前項目經理盧×聽說劉巨浪與任虎門鎮委書記的吳湛輝相熟,於是透過朋友認識劉,共給劉3,032萬元和200萬港元。劉找到吳幫忙,吳指示副書記鄭敏華處理。


劉、盧兩次送給鄭20萬元及60萬港元,申請終獲准。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