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外傭爭居權 人大或釋法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行政會議最快在周五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港府為外傭爭取居留權司法覆核的應變方案。據了解,港府已制定應變方案,若高院判政府敗訴,港府會即時申請暫緩生效,並會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最終法庭仍是判政府敗訴,港府除會考慮即時「截龍」,將外傭的工作簽證續期方式改為最多續三次,每次只可續兩年;提請人大釋法亦是其中一個解決問題的考慮。

居港滿七年的菲傭爭取居港權司法覆核申請,將於下月二十二日開審。港府內部預計有十二多萬的外傭在港工作七年以上,若案件判外傭得直,這些外傭統統都會成為本港居民,連同他們的家屬人數可能高達三十萬人,約佔本港的人口的百分之五,對勞工、福利、醫療甚至房屋都造成很大的衝擊,特別是僱有外傭的家庭,亦擔心令低下階層的勞工問題惡化。

由於案件對本港有深遠影響,特首曾蔭權非常關注,港府嚴陣以待,並做好應變方案。

據了解,行會最快在周五開特別會議作討論。一旦敗訴,港府會即時申請暫緩生效,並同時會上訴至終審法院;若最終法庭仍是判政府敗訴,港府更會即時考慮「截龍」,將外傭的工作簽證續期方式改為最多續三次,每次只可續兩年,或限制每名外傭最多在港工作六年,之後不准來港工作,以減低對社會所造成的衝擊。由於這會嚴重影響僱有外傭的家庭,故港府內部亦要仔細衡量各方影響。

港府又考慮是否提請人大釋法化解危機,以及涉及的時間表和法律真空期等。若果最終發現不是條文寫得不清楚,以致人大常委會亦無從釋法,不排除會考慮應否啟動修改《基本法》的可能性。據了解,港府的律師認為,港府的勝訴只有一半,但當局現階段會集中火力打官司,據理力爭,強調涉及《入境條例》無違憲。

協助三宗入稟個案的代表律師說,《基本法》無列明從事某種職業不能取得居留權,認為《入境條例》的規定是違反《基本法》。保安局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

不過,《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基本法》列明本港能自行制定「入境政策」,包括哪些人士符合入境和居港條件。陳弘毅表示,《基本法》無詳細提及本港居留條件,交由立法機關進一步處理,他相信條例有否違反《基本法》大原則,會成為今次訴訟的關鍵理據。他又說,不少地區都會因應當地所需人才,制定相關措施,本港亦有法定權利制定政策。

前保安局局長、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有關問題要小心處理,因為如外傭取得居留權會對本港的福利制度造成衝擊,而且他們成為永久居民後有權支取最低工資,亦會對僱主帶來影響。至於應否釋法,葉劉淑儀指,案件現時仍只是於原訟庭處理,若果敗訴政府亦只會上訴到終審法院,所以現階段是言之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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