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警首拘13歲援交男 接男女客 [打印本頁]
本帖最後由 morris_2007 於 2011-7-29 09:41 編輯
8少年被捕 中介拍裸照逼接客
【明報專訊】警方首度發現有13歲男童參與援交接客。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拘捕26人,當中包括8名13至17歲少男少女涉嫌援交,其中一名男童年僅13歲,但客人已是「有男有女」。警方調查後,相信有少年男女在討論區及社交網站facebook兜攬嫖客,但遭不法分子拍下裸照操控接客,最高被抽佣七成半,其中3人已被落案起訴。
另12人涉唆使賣淫被捕西九龍總區刑事總部警司盧國基指出,被捕者包括19男7女,年齡由13至47歲,其中8名青少年(13至17歲)當中,6人仍在學,另2人失學失業。部分人涉嫌參與援交活動,將接受警司警誡,並轉交社署申請保護令或被控以「為不道德目的唆使他人」等罪名。警方在行動中搜獲多套校服,懷疑是供援交少女穿著,以增加身價。
被捕者當中,12人涉及「依靠他人賣淫收入為生」、「導致他人賣淫」及「以威脅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等罪行,其中1女2男已被落案起訴,而女被告年僅14歲。
過去曾有社福機構公布個案,援交男童年齡低至11歲,但這是警方首次發現有男童參與援交。據悉被捕者未足14歲,曾與男客及女客進行性接觸,律師黃國桐表示,與未滿21歲男性肛交,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並且會干犯多種罪行。(見另稿)
收費高達3000元 遭抽佣七成半警方表示,有少男少女在網上討論區及facebook散播援交信息,詎料成為不法分子獵物,有人誘使事主外出後,威嚇他們說出個人資料及拍下裸照,然後迫使他們接客,每次性交收費由數百元至3000元,並從中抽取最多七成半佣金,做法儼如「吸血鬼」,令事主受到剝削及威嚇。
警方稱,不論是以「出租情人」抑或其他名義作借口,援交只是「掛羊頭賣狗肉」的賣淫活動,故執法當局將循宣傳、教育、情報蒐集及執法四方面打擊,過往先後在2008及09年進行代號「搜鯨行動」打擊援交行動,先後拘捕23人。
警方從今年5月起進行今年的「搜鯨行動」,從網上蒐集情報後經詳細追蹤監視,自7月19日開始採取行動,到港九各處突擊搜查,把涉事的26人拘捕。被捕者部分有黑社會背景,但暫時未能確定是否有組織在背後操控,行動中檢獲電腦、手機及攝錄機等物品。警方強調,對不法分子以「援交」為名誘使青少賣淫,將採取「零容忍」策略繼續打擊.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393410/1.html
得13,14歲: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