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港警擬建中央證物室集中存放增效率 [打印本頁]
證物存放處(資料圖片)
警務處部分證物室目前分散於不同地點,警方擬於日後落成的柴灣政府綜合大樓內設置中央證物室,集中存放證物,以提升管理和工作效率。新證物室總面積約一千九百平方米。
設於柴灣政府大樓
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環境保護署的工程項目簡介指出,柴灣政府綜合大樓位於柴灣填海區常達街及常茂街交界,暫定於二○一六年中施工,二○一八年落成,實際施工日期視乎撥款進度。綜合大樓樓高六層,中央證物室設於大樓三樓及三M層。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中央證物室的設備與現時分散於不同地點的證物室大致相同,但將證物集中存放可提升管理及工作效率。
綜合大樓一樓及二樓則為警方港島車輛扣留中心及考試中心,二十四小時運作,可扣留至少八十一輛車,當中包括二十五個房車、二十個電單車有蓋泊位,以及五個警察流動車輛泊位。另設有提供驗車坑、地面檢驗區的車輛驗車區、制動器測試帶及制動器測試斜坡、倉庫、工場及討論室和演講室。
大樓的其他其餘樓層由另外三個政府部門使用,其中食物環境衞生署香港東車廠會與警方共用大樓三樓及佔用四樓全層,預計可停泊七十輛車輛,內有車輛清洗站及水車加水站。五樓為香港機電工程署港島區車廠,六樓為香港化驗所專科實驗室。
太陽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