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季莫申科上訴再次被駁回 法院維持判7年監禁 [打印本頁]


2011年10月11日,烏克蘭一家法院當地時間宣布,前總理季莫申科因在烏俄兩國天然氣供應協議中濫用職權被判處7年監禁。烏克蘭前總理季莫申科和女兒一起出庭應訊。

據外媒報道,烏克蘭最高法院29日駁回前總理季莫申科的上訴,維持去年10月對其濫用職權並處以7年監禁的判決。

據報道,烏克蘭最高法院法官亞歷山大·耶非莫夫(Olexander Yelfimov)在法庭上宣布,法官經過協商,一致同意駁回季莫申科的上訴請求。

大約100名支持者揮舞著季莫申科所屬政黨的黨旗,聚集在烏克蘭首都基輔的審判法庭外面,表示對季莫申科的支持。

美國與歐盟一直聲稱對季莫申科的審判是出於政治動機,要求釋放季莫申科。

烏克蘭上訴法庭2011年12月作出維持原判的裁決,同月季莫申科被送往哈爾科夫女子監獄服刑。季莫申科的律師今年2月再次向烏克蘭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據悉,基輔佩切爾斯基區法院2011年10月判處季莫申科7年徒刑,並勒令其支付因為2009年越權同俄羅斯簽署天然氣合同而造成的近1.9億美元損失。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