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共官員掀起道歉潮 應不斷完善問責機制 [打印本頁]


近日,東莞市四個鎮的黨委書記站出來進行公開道歉。對此,有專家認為官員公開道歉呈增多趨勢,這在一定程度上是體現了中國政治的開明進步,但要避免其中一些全篇官話的應付型道歉,應在道歉方式上進行改進,不斷完善問責機制。

廣東東莞市委2月14日對掃黃工作不力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虎門鎮黨委書記葉孔新、厚街鎮黨委書記錢超、黃江鎮黨委書記楊禮權、鳳崗鎮黨委書記朱國和等4人2月15日在全市範圍進行了公開道歉。

根據閱讀官方公布的四封道歉信後發現,其內容多為三段體結構,首先提及央視曝光的內容,隨後承認在掃黃工作中認識不足,管理不力,最後提出整改方向。在四封道歉信中,只有厚街鎮黨委書記錢超提出5項整治工作,包括“親自擔任厚街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組長,親自領導,親自落實”、“依法嚴厲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等內容。而其他3名鎮黨委書記只是提出較為粗略的整改方向。

2003年,中國啟動官員問責機制,重大公共事件後主要官員的公開道歉明顯呈增多趨勢。一般來說,官員公開道歉的事件類型有兩種,一是重大責任事故,一是重大公眾事件。除上述兩種類型外,輿論倒逼也是官員公開道歉的原因之一。

對此,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奮飛認為,近年來,在重大責任事故和重大公眾事件中,官員主動道歉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中國政治的開明進步。但實際上,每一個官員道歉的重大事件背後都有一定的輿論倒逼存在,這也是推動官員道歉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道歉的方式上,一些道歉是很誠懇的,不僅表明道歉態度,還提出了具體的解決方案,而有一些道歉則明顯是應付型道歉,全篇官話。

李奮飛表示,官員主動道歉的積極意義是顯性的,但是在具體道歉方式上需要改進。道歉應該避免官話套話,道歉不僅要認識到問題,還應該向民眾提出具體的改進方案,彰顯誠意。此外,在道歉的同時,問責機制也應該逐步完善,不能道歉了就沒事了,該問責的應該立即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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