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商交所案首被告指假證質素惡劣 [打印本頁]
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後,3名內地商人涉管有32份虛假銀行投資存款確認書,涉款達9百億港元一案,首被告56歲的戴麟懿今於區域法院續自辯。
戴麟懿強調,自己絕無用假文件貸款,又指涉案的文件,是質素很差的樣本,即好像黑白打印一張港幣1千元鈔票似的。戴又表示若以假文件去銀行貸款,無論仿真度多高也逃不過銀行「法眼」。
戴又表示,他曾與一間叫非力斯(譯音)石油集團簽訂合約,非力斯承諾會開出一百億的本票,戴指因為非力斯是一間跨國公司,所以信任它,但戴又表示後來無法核實了解這些資金的情況,又指秘密由交易雙方存檔而不對外披露。
3名被告分別是56歲的戴麟懿、49歲的李善容及50歲的連春仁,均否認一項有意圖而藏有假文書的罪名;另戴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