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和南韓三星兩家公司互控對方侵犯智能手機專利官司,美國加州聖何塞法院陪審團最新判決出爐。陪審團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兩項專利,另兩項不成立,須向蘋果賠償一億一千九百六十萬美元(九億二千六百四十多萬港元)。而蘋果則被裁定侵犯三星一項專利,要向三星支付十五萬八千四百美元(約一百二十二萬七千港元)賠償。
陪審團周五認定三星侵犯蘋果兩項專利,分別為「將地址及電話轉換成連結」及「滑動解鎖」,要賠償一億一千九百六十萬美元給蘋果。至於蘋果則被指侵犯三星一項曾經用於iPhone及iPod Touch上,與照片/影片資料庫有關的專利,蘋果要支付三星十五萬八千四百美元賠償。
雖然雙方各有輸贏,但錢是蘋果拿的比較多。當然結果對兩方應該都不能算是滿意,因為蘋果原先提出的訴訟中,直指三星十項產品侵犯蘋果五大專利,包括三星逾六款Galaxy系列產品,例如Galaxy 2平板電腦,要求三星賠償二十二億美元;三星則針對蘋果九項產品提出兩項專利侵權,包括傳送數碼影片及儲存數碼影像,並要求六百萬美元的賠償。
被蘋果指為侵犯滑動解鎖專利的三星產品包括Admire、Galaxy Nexus、Stratosphere。 蘋果方面,包括iPhone 4、iPhone 4S、iPhone 5,四代、五代iPod Touch皆被指侵犯三星圖庫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