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葛蘭素史克案偵查終結:非法所得數十億 [打印本頁]


歷經10個多月的偵辦,葛蘭素史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GSKCI)涉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單位行賄、對單位行賄等案已偵查終結,於日前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葛蘭素史克此前曾表示,該公司的部分員工可能違反了中國法律,目前公司正在配合調查。早在2006年,原國家藥監局局長鄭筱萸案曝光之後,38家當時在華的外資藥企就聯合發布過聲明,共同抵制商業賄賂,禁止員工賄賂醫生。

據新華社的報道,偵查機關現已查明,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馬克銳就任犯罪嫌疑單位GSKCI處方藥事業部總經理後,為了完成GSK總部下達的高額銷售增長指標,在犯罪嫌疑人張國維等人支持下,全面倡導“以銷售產品為導向”的經營理念,強調“沒有費用,就沒有銷量”的銷售手段,先後組建和擴充了多個銷售部門,將賄賂成本預先攤入藥品成本,並組織各部門在虛高藥價條件下,通過大肆賄賂醫院、醫生、醫療機構、醫藥相關協會組織等醫藥銷售相關部門及其所屬人員推銷藥品,牟取非法所得數十億元。

據偵查機關介紹,GSKCI在中國銷售的藥品大多冠以海外原研藥名義,在藥品進口前通過轉移定價的方式,增高藥品報關價格,在將巨額利潤預提在境外的基礎上,設定高額銷售成本用於支撐賄賂資金。GSKCI藥品的價格遠高於在其他國家的價格,最高的達到其他國家的7倍。通過賄賂銷售,GSKCI的主營業務收入實現了逐年攀升,從2009年的39億余元,增長至2012年的69億余元。在此期間,馬克銳等犯罪嫌疑人組織其財務部門,采取在GSK內部虛假交易的手段,將在中國境內的絕大部分違法所得作為采購成本轉移到境外預設的公司結算。其巨額賄賂成本及違法所得,實際上都通過虛高的藥價轉嫁給中國的病患人員和國家財政承擔。

偵查表明,為了刺激增加銷售額,GSKCI采取多種方式鼓動銷售員工“輕合規,重銷售”,不但向員工提供高額銷售費用,還制定了獎懲制度,完成銷售指標獲得高額獎金,完不成者則面臨著被解雇或無法升遷的命運。馬克銳等公司高管人員組織各部門,在各種公開場合和行政執法部門檢查中,極力回避和掩護賄賂銷售行為,努力維護行賄費用的資金輸出渠道。

偵查機關查明,在處方藥和疫苗銷售過程中,GSKCI下屬各藥品生產企業、與經營相關的各部門全面參與,建立自營藥品銷售、外包藥品銷售、“冷鏈”(疫苗)銷售、大客戶團隊銷售、危機公關五條“賄賂鏈”,形成了醫藥代表賄賂醫生、地區經理賄賂大客戶、大區經理賄賂VIP客戶、市場部賄賂專家、大客戶部賄賂機構的賄賂網,賄賂銷售行為涉及全國各地。偵查機關查明,為搶占市場份額,GSKCI通過賄賂設置排他性障礙,提高藥品市場銷量。2010年以來,因肝炎藥“賀普丁”專利藥資格到期、大量國內仿制藥即將大量上市,GSKCI先後實施所謂“長城計劃”、“龍騰計劃”,行賄數千萬元,並明確要求不得采用國產同類藥品。實施“長城計劃”後,不少醫院不再采購賀普丁國內同類藥品。

事實上,中國市場是葛蘭素史克和其他全球制藥公司最看好的銷售市場之一。葛蘭素史克三大業務領域為處方藥、疫苗和消費保健品。目前是在華規模最大跨國制藥公司之一,投資總額超過5億美元,在中國擁有5000多名本土員工,1個全球全功能的研發中心及6家生產基地。葛蘭素史克曾預測到2015年中國市場將達到1000億美元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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