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婉霜五月廿三日開始退休前休假,相隔不足一周,即急不及待上任新工作。規劃署發言人指,有關顧問合約五月廿八日起生效,以時薪計薪,為期一年,受聘期間預計每周工時一般不逾二十小時,薪酬等同高級城市規劃師職級。以高級城市規劃師頂薪十萬零三千多元計算,時薪約四百三十元,以每周上限二十小時計算,月薪約三萬四千多元,即一年合約期內酬金共約四十一萬多元。
此外,黃因仍然是退休前休假,每月可支取副署長一職約十七萬三千多元月薪,其休假累計有約半年,即她有近六個月時間可同時享有兩份來自規劃署的收入,合計接近廿一萬元。
據悉,此顧問職位的合約年期將端視中環軍用碼頭司法覆核訴訟的進展,不排除會續聘。規劃署發言人指,近年因應城規會的決定而提出的司法覆核不斷增加,秘書處須為案件提供充足的有力佐證,工作繁重,由於負責城規會秘書處工作的原副署長(地區)及原助理署長(城規會)上月分別退休及調職,城規會同意聘用黃婉霜任顧問,專責應付司法覆核個案,工作範圍包括協助城規會秘書處向律政司提供意見及支援,並協助擬備司法覆核案件的陳詞,及出席法庭聆訊等。
發言人強調,黃婉霜具有逾十六年參與城規會運作的經驗,對規劃署及城規會運作及司法覆核案件背景具有深入認識,亦有處理司法覆核案件的經驗,加上相關案件所針對的為黃在任城規會期間所作出的決定,她非常了解有關決定的討論過程及理據,故最適合擔任此工作。
不過,規劃署這個「創舉」卻在部門內引發強烈反彈,既質疑為何此職位未有按慣例進行公開招聘,更斥部門此舉有明益退休自己友之嫌。香港政府本地城市規劃師協會認為,此職位既要處理司法覆核訴訟,應由具備法律背景人士擔任,加上沒有進行公開招聘,促規劃署作解釋,釋除各方疑慮。
本報曾嘗試聯絡黃婉霜回應事件,但黃只透過發言人稱對事件並沒有補充。公務員事務局稱決策局及部門可因應運作需要,自行決定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包括聘用離職或正退休前休假的公務員,毋須該局批准。
中環軍用碼頭風波至今懸而未決,環保團體「創建香港」上月入稟高院,就中環海濱一段一百五十米長、二十米闊的地段,由休憩用地改劃作軍事用途,以興建解放軍碼頭一事申請司法覆核。法官本月初宣布押後判決是否受理案件,並頒令在判決之前,城規會不可以將改劃土地用途的決定提交行政會議考慮,又指若最終決定受理案件,將要求盡快排期審理,以免規劃受不必要拖延。
據了解,規劃署內部評估認為法庭受理案件的機會甚高,因此有必要嚴陣以待,力保不失,因為萬一團體司法覆核勝訴,中環軍用碼頭原址要還原為休憩用地,政府管治威信不但蕩然無存,中央更有機會介入事件,後果嚴重。事緣曾參與中英談判的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早前接受內地傳媒訪問時,首次提出《基本法》規定香港法院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無司法管轄權,中環軍用碼頭乃由中英雙方在回歸前協議,既屬國防,也涉外交,質疑香港法院無權處理,這更加重了規劃署處理有關訴訟時的壓力,不容有失。
關注事件的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表示,希望法庭可還香港市民一個公道,但暫未收到法庭通知案件最新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