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猴子自拍照惹版權爭議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維基百科(Wikipedia)拒絕撤下一張著名的猴子自拍照,說猴子自拍照片著作權不屬於擁有並設定攝影器材的攝影師,攝影師斯萊特(David Slater)周四勃然大怒,揚言在美國提告。
出身英國格洛斯特郡的攝影師斯萊特(David Slater),二○一一年在印尼蘇拉威西島拍攝瀕臨絕種的黑冠獼猴時,這些猴子開始研究他的器材。一隻猴子搶走他的攝影機,接着拍了好幾百張照片,多數照片都很模糊,但也有一些驚人照片,包括該隻猴子露齒微笑的自拍照,成為全球傳媒頭條。
維基百科未經允許在網站使用這張猴子自拍照,斯萊特打算對維基百科所屬的美國維基媒體(Wikimedia)採取法律行動。
斯萊特已多次抗議,但維基百科宣稱斯萊特沒有著作權,拒絕撤照,甚至免費提供下載原始檔案,並在網頁上說「這張照片屬於公有,因為它是非人類動物的作品」。
斯萊特說,維基的做法已影響到他的生計,導致他損失收入。他稱與維基百科的爭拗,在過去兩年令他損失一萬鎊(約十三萬港元)。斯萊特說:「我擁有這張照片,但因為是猴子按下快門,他們就說猴子擁有著作權。著作權遠不止是屬於按下快門的人,我設定攝影機,那張照片背後的所有構成要素都屬於我。」斯萊特可能求償三萬美元(約二十三萬港元)。
維基媒體則表示已要求由數十名用戶組成的協會成員,就誰擁有照片版權舉行投票,投票為期一星期。假如有共識,照片將被刪除或繼續刊登;如果沒有共識,照片將繼續上載。
負責將照片上載到維基媒體的科茲洛夫斯基承認有人支持他們的做法,也有人批評他們是「小偷」。他稱此案例將為公共網站的照片版權問題帶來「重要的先例」。自拍照的攝影師可能因此案例,失去照片的版權。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