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學警提早實習 練處理示威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近年示威遊行增多,加上「佔領中環」如箭在弦,警隊警察學院推新課程加強訓練學警應對示威遊行,並提早安排實習或演習訓練,例如往警署學習處理保釋手續、與機動部隊進行示威演習等,務求令剛出班的警員和督察都能獨立處理大型示威遊行活動;至於學警需否協助處理佔中,警方指需視乎情況。

現時新入職的警員及見習督察,需接受為期二十七周及三十六周的專業訓練課程,為了配合近年增多的遊行示威活動,警察學院副院長朱明寶總警司昨表示,學院加強處理遊行示威的訓練課程,及提早安排學員實習和演習訓練,「過往可能會去到最尾,臨畢業先會有實習,現在四期的課程,初期、中期、高班都有機會出去實習」。

她舉例,初期學員會到警署實習,學習做值日官或處理保釋,又會聯同機動部隊進行示威遊行演習,「督察出到去好快就要獨立處理示威和遊行,做多些演習,可以令他們更有信心處理」,而督察課程亦新加入刑事調查技巧。

但她指,暫時不會讓學員出外處理真實的遊行和示威,至於會否協助處理佔中活動,須待行動組安排和處理,視乎學院是否有需要幫忙。她稱,上次預演「佔中」時,警校騰空課室作臨時拘留中心,學員須轉換地方上課,影響不算大,但她未有透露警校可同時容納多少示威者。

另外,警察學院的訓練課程已獲香港資歷評審局認可,警員通過二十七周課程後,可獲警務專業文憑,相等於學術評審下的副學士學位或高級文憑;見習督察通過三十六周課程後,則獲警務領導及管理專業文憑,與學術評審下的學士學位相同級別。

資歷架構秘書處總經理彭炳鴻表示,學員完成警校訓練課程後,日後若想繼續進修,將會更加容易。例如一名中七畢業的警員,完成警校課程,憑警務專業文憑,亦能夠如副學士或高級文憑畢業生般,循非聯招途徑報讀八大院校,倘取錄後,各院校會按申請人的申請課程,以及內部評核標準,豁免部分學分,縮短取得學位的時間。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