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守護龍尾」覆核敗訴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申請司法覆核,提請法庭下令環保署吊銷大埔龍尾建人工泳灘的環境許可證,昨高等法院裁定敗訴。判詞指龍尾附近水域發現管海馬,不代表該處一定是其獨一無二的棲息地。何來對判決表示極度遺憾,會與律師研究判詞,再決定是否上訴及下一步行動。環團批評,龍尾在六、七月的水質維持極差水平,根本不宜游泳,促請政府三思。
守護龍尾大聯盟成員何來,就環評報告沒有針對龍尾發現瀕危物種管海馬進行生態評估,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吊銷二○一○年批出的環境許可證。高等法院昨裁定何來敗訴,並須支付環保署署長訟費。
法官於判詞指出,環保署於環境許可證發出後,再委託漁護署進行生態評估;漁護署有權憑其專業判斷,認為在龍尾找到的管海馬數目並不顯著,不屬於管海馬的棲息地。法官又指○七年十月起,龍尾附近水域發現管海馬,但管海馬可在水內自由活動,即使在龍尾發現,也不代表該處是牠們獨一無二棲息地,環評報告毋須為管海馬進行生態評估。法官又指,雖然環境許可證發出後,在龍尾新發現兩隻管海馬、一條牛角魚及八條指腳沙鰍,但漁護署的專業意見也不認為,若繼續工程對龍尾的物種及生態造成嚴重損害,因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裁定工程項目的延續,對人、植物、動物或生態系統的健康所造成的損害,不會大於發出環境許可證時所預期,故不運用權力去吊銷環境許可證。
環保署對裁決表示歡迎,倡議工程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相信,裁決有助進一步確立龍尾泳灘工程的合法性,並釋除公眾疑慮。
何來表示不排除會「佔領」龍尾,但希望政府尊重其上訴權利,不要立即展開工程。大聯盟發言人李少文就指,今年六、七月龍尾的水質屬極差水平,政府渠務工程對水質並無改善,認為政府不應展開另一個大白象工程浪費公帑。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一○○──二○一三。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