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民陣申101遊行或爆佔中 獲批存變數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民陣向警方申請十月一日遊行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計畫五萬人遊行至遮打道後集會至凌晨,民陣拒評是否計畫遊行後發動「佔中」;但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就呼籲支持者,做好準備參與民陣遊行,及之後會發生的事。據了解,有建制重量級人士認為,民陣申請的遊行是佔中的前奏,警方不應該批出通知書,令到遊行是否獲批存在變數;但監警會委員張達明認為,看不到警方有否決申請的理由。
民陣召集人楊政賢昨證實,計畫在十一國慶日發起遊行集會,並已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讓五萬人在當天下午兩時半,由維園出發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並在該處集會至晚上十一時五十九分。坊間盛傳將在十一遊行後發動「佔中」,楊政賢昨強調,向警方申請的遊行和集會都以民陣名義舉行,不評論是否與「佔中」有關。但他不排除集會後有不同行動,呼籲市民留意公布詳情。
警方回應指,周一已收到相關申請,會按現行機制處理。根據《公安條例》,警方有權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原因而反對遊行。
據了解,有建制派重量級人士認為,今次是佔中三子借用民陣名義申請遊行,整個遊行是佔中的前奏,警方不應該批出會導致違法的遊行集會。該建制重量級人士又指出,佔中三子既然發動違法行動「搏拉」,現在就不應該「藏頭露尾」,又用「去飲」的暗號、又用民陣申請遊行,與「博拉」相違背。
另一位建制派人士,則以技術理由認為警方不應批出申請。
他認為,當天有煙花匯演,維港兩岸將有數十萬人聚集觀賞,警方的警力根本無法負荷,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實屬合理。但監警會委員兼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直言看不到警方有否決申請的理由,又指即使警方懷疑當日會發動「佔中」,都只是遊行完結後的事情,遊行期間不會有違法活動,故難以否決遊行申請。
據了解,佔中三子決定在遊行後發動佔中。為動員巿民參與,「佔中」內部曾考慮以「佔中」三子或秘書處的名義在報章刊廣告,但內容只列出日期、時間、地點,並寫上「你懂的」三個字,避免被指煽動市民參與非法活動而涉法律問題。
據知,「佔中」初步考慮行動模式,可參考今年七一遊行後留守遮打道的方式進行,認為要容納成千上萬參加者,又要做到訊息流通等管理操作,遮打道是不二之選。
且「佔中」會安排近二百名糾察在場,當中會保障「佔中」三子、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巨頭」不會容易太早被警方帶走,亦會在有需要時,跟行動違反「愛與和平」原則的人士即時切割。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