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女主播受賄獲刑 改名復出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涉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貪案的廣東電視台女主播李泳,因受賄罪獲刑三年已獲釋,她改名李悅君並重投電視行業,近日還以澳門澳亞衛視副台長的身分出席公開活動。

近日舉辦的二○一五年澳亞衛視廣告推薦會,副台長、澳亞衛視廣告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悅君出席。其實,李悅君原名李泳,是廣東電視台原女播音員。

新浪網昨日引述一名澳亞衛視的工作人員透露,李泳改名已經一段時間。去年她曾經在澳亞衛視的北京製作中心工作,籌辦一個財經觀察室。後來又去了廣州記者站工作了一段時間。

今年三十八歲的李泳是東北人,吉林大學碩士畢業,國家一級播音員,長期任職於《廣東衛視新聞》,擔任新聞中心播音組監製,同時也擔任廣東各大型節目主持。

曾有媒體報道稱,李泳與陳紹基關係非同尋常,被帶走調查時未婚。當年廣東電視台曾在管理層通報了李泳被帶走「協助調查」一事。據稱,李泳與陳紹基案的主要關係就是受贈了一輛價值一百三十六萬元人民幣的名牌越野四驅車。

據新華社報道,二○一一年一月,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泳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認定李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十萬元,同時追繳李泳受賄所得路虎牌越野車一輛,上繳國庫。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