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丁書苗獲刑20年 罰金25億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鐵道部長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富商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昨天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行賄、非法經營兩罪判刑二十年,沒收財產二千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二十五億元,創下內地法院對個人罰款的最高紀錄。

五十九歲的丁書苗從賣雞蛋起步,二○○四年左右搭上劉志軍後,開設博宥投資等公司,「倒手」鐵路工程項目暴富,一○年十二月被立案調查,供出幕後「推手」劉志軍。去年七月,劉因受賄、濫用職權兩罪被判死緩,丁去年九月出庭受審。

法院判決書表示,從○七年至一○年間,丁書苗等人在劉志軍等幫助下,為中鐵二十局等二十三家企業從鐵道部拿到五十七個高鐵等項目,收取中介費三十多億,丁書苗分得二十多億元。

「劉志軍幫我掙了很多錢,凡是他安排我做的事情我都盡力去辦,花多少錢我都不吝嗇。」丁書苗在庭審時供述。判決書稱,為感謝劉志軍,丁書苗採取為劉「跑官」、「辦事」等方式,向劉行賄四千九百萬元。

丁書苗還向國務院扶貧辦外資項目管理中心前主任范增玉行賄共計四千多萬元,獲安排在慈善表彰會上發言等,以提高社會影響力。

曾傳丁書苗出資拍新版《紅樓夢》電視劇,並把一批女演員介紹給劉志軍嫖宿,但丁矢口否認,庭審也未提及。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