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泰嚴懲放天燈 保航空安全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元旦夜,在即將從清邁機場起飛的一架飛機的引擎中發現了天燈碎片。為保證航空安全,泰國警方將採取更嚴厲措施,治理違規放天燈行為。

一日晚,曼谷航空一架空巴A320飛機正準備從清邁飛往曼谷,起飛前檢查人員發現飛機的一個引擎內有異物,如果起飛可能會卡住發動機,因此緊急取消了該航班。隨後的調查發現,這架飛機引擎內的異物為天燈碎片。機場方面認為,可能是附近民眾放飛的天燈正好飄進機場區域,並落入飛機引擎。

警察總署發言人巴武昨日表示,警方此前對於天燈禁放時間有明確規定,即每天晚上九時前不得放燈,機場等重要區域附近不得放燈。但新年假期期間,很多人沒有遵守規定。天燈又叫孔明燈,泰國人相信燃放天燈可以帶來好運,近年來這一活動愈來愈受到遊客的喜愛。根據法例,危害航機安全可判監五至二十年,若事態嚴重,可判死刑。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