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合作社樓重建 政府交白卷 [打印本頁]


東方報業集團於兩年前率先報道,指本港現存二百多幢位處優質地段的公務員合作社舊樓,因無法解決將合作社解散分契及補地價等問題,令大批年邁業主難以透過出售單位或重建改善生活,亦變相令香港的優質住宅土地供應減少。發展局早於一三年中答應尋找解決方案,並承諾於去年內向立法會匯報結果。但原來發展局已在去年十一月底,「靜雞雞」去信公務員合作社代表,指由於問題較預期複雜而未能如期「交功課」。有立法會議員及合作社代表批評當局食言,檢討一拖再拖,質疑政府是否真正有心幫助這批前僱員及解決香港的土地供應問題。

政府於五十年代推出公務員建屋合作社計劃,由公務員自組合作社,再向政府申請批地建屋自住,政府只收取三分之一地價,並提供低息貸款作為建造費。不少合作社樓宇位處市區優質靚地,包括港島半山、跑馬地及九龍塘等,但部分樓宇本身已日久失修,或因沒有電梯而令年紀老邁的業主苦不堪言,希望將舊樓出售或重建改善生活。

分契補地價問題仍未解決

由於有關樓宇業權由合作社統一持有,業主須取得七成半合作社成員同意,加上要向政府補回三分之二地價,才可將合作社解散及將物業分契自由轉售,手續非常繁複。

東方報業集團於兩年前報道有關問題及訪問了多名合作社老業主的苦況後,引起各黨派議員關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更於一三年中通過動議,促請當局在半年內提交合作社重建方案,以善用珍貴的市區土地資源。發展局其後承諾與公務員事務局及地政總署商討如何協助該批舊樓業主,在一四年內向立法會匯報結果。

遇難即屈 業主希望變失望

惟時隔一年半,發展局月前回覆公務員合作社代表、翠華閣業主立案法團主席黃伯仁,指該局內部曾探討減免部分地價和由非政府機構協助進行重建的可行性,但暫時仍未有任何結論。信件又指出,由於豁免或減地價補償,變相等如用公帑向業主作出補貼,認為做法要有充分公眾利益理據支持,否則難以實施。

黃伯仁指出,當局早前公開作出承諾後,不少合作社成員都有很大期望,「但依家愈嚟愈失望」,質疑當局根本無心解決問題,只想「拖得就拖」,擔心短期內都不會有任何結論。

議員斥發展局迴避促交代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強調,重建公務員合作社除可回應居住在合作社的年老公務員訴求,還可解決市區土地不足和增加房屋供應,一舉三得。

蔣麗芸批評發展局迴避問題,認為對方要盡快給予公眾一個交代,「唔可以無解釋就算」。她已去信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要求在本月中的會議再次討論公務員合作社事宜。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