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粵五房企賄省委統戰部長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原廣東省委統戰部長周鎮宏因受賄等罪被判處死緩,案件宣判近一年後,判決書最近首度公開。
除公眾熟悉的茂名「買官賣官」案之外,判決書還披露,有五家房地產企業的董事長向周鎮宏行賄,謀取廣東省政協委員資格。
貴州省法學會網站近日公開了周鎮宏案的判決書,涉案的五家房企分別是廣州恆鑫集團有限公司、深圳京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廣州遠通集團有限公司、廣東元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深圳潤恆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判決書顯示,在時任廣東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長周鎮宏的「幫助」下,七年十二月,上述五家房企的董事長均成功出任廣東省第十屆政協委員。之後,五人先後向周行賄十五萬至九十四萬元不等,以示「感謝」。
案發至今,尚未有公開資料顯示上述五人因周案而受到任何處理。根據前年初公布的廣東第十一屆政協委員名單,捲入周案的房企高管中,僅廣州遠通集團董事長林映文連任。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