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周永康頭馬受審 認助周濱奪油田 [打印本頁]
蔣潔敏(中)案昨日在湖北省漢江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在石油系統的頭馬、前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昨天在湖北受審,被控受賄一千四百萬人民幣、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等「三宗罪」,包括「受周永康之託」,為他人獲得油氣田開採權。蔣潔敏全部認罪,自稱「走上了邪路」、「犯下滔天罪行」。
案件昨天在湖北漢江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六十歲的蔣潔敏身穿藍色夾克現身被告席。起訴書指,○四至一三年,蔣擔任中石油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長期間,為他人在項目建設、職級晉升等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妻索取或收受十四個單位和個人財物,總值一千四百○三萬元。
起訴書稱,截至二○一三年八月底被「雙規」前,蔣潔敏個人和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個人和家庭合法收入,涉嫌觸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蔣潔敏同時被控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執掌中石油期間,受周永康之托,為他人在獲得油氣田區塊合作開採權、燃氣輪機發電機組項目招標、天然氣供應指標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嚴重擾亂國家油氣資源管理秩序,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不過公訴人指出,蔣被調查期間,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書寫悔過書,認罪態度較好,且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建議從輕或減輕處罰。庭審昨午三點結束,擇日宣判。
法院昨天通過微博對審訊進行文字轉播,但未披露詳細案情。蔣潔敏在最後陳述中表示「認罪、悔罪」,稱自己「破壞了國家油氣田的管理和開發,損害了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對不起關心教育我的各級領導,辜負了他們的期望、信任和厚愛,我無比慚愧,痛心疾首。」
蔣潔敏由周永康一手提拔,落馬前是官至國資委主任。據報他曾協助周永康之子周濱低價收購油田。在前中南海大管家令計劃之子令谷車禍中,蔣曾動用中石油巨款,匯給車禍受傷女子的家屬作為「封口費」。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朱景文接受新加坡《聯合早報》訪問時預計,周永康案可能在一兩個月內開庭。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童之偉分析,周案審理公開程度和薄熙來案差不多,微博將轉播審理過程。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