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上海最嚴新規 禁官夫人經商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市級領導幹部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本市經商辦企業。」中共上海市委昨天正式公布並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明確省級高官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


上海史上最嚴新規約束官員配偶子女經商行為正式出台。 上海市委書記韓正稱,此番出台《規定》,就是從制度上防範高官搞一家兩制,防止利益輸送,以權謀私。


《規定》同時寫明,對填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經商辦企業情況的領導幹部,進行專項核實,並且按每年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抽查。重點核查是否存在漏報、瞞報。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