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指,孫鴻志和廖永遠均涉嫌收受禮金,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及與他人通姦等。
當中,孫鴻志更涉長期佔用公車、公款吃喝、住宿、旅遊、報銷個人費用等;至於廖永遠則為謀取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
經中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兩人開除黨籍處分,並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並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