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否認開賭認聚賭 郭美美判監五年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曾以「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網上炫富、導致紅會聲名掃地的郭美美,被控涉嫌開設賭場罪,昨天在北京受審。她承認聚賭,否認開賭場,並表示「我相信不會因為紅會,或外界的一些事加重對我的審判」,但仍被法官裁定罪名成立、判刑五年。
二○一一年六月,湖南籍的郭美美在網上自稱中紅會商業總經理,發布豪車等照片炫富,導致紅會形象重挫,慈善捐款銳減逾二成。去年七月,她因涉嫌賭球被拘留,一個月後被逮捕,並上央視「認罪」。
昨天北京下着小雨,早晨七時半就有大批媒體趕到東城區法院門口等待。約八時半,押送郭美美的警車進入法院。九時半,法院準時開庭。
起訴書指控,前年的三月十三日、六月二十六日、七月一日,郭美美夥同康某(另案處理)等人,在北京市朝陽區一公寓的不同房間內,組織多人以「德州撲克」的方式賭博,總賭資逾二百一十三萬多元(人民幣,下同),郭美美「無視國法,開設賭場,情節嚴重,應以開設賭場罪追究刑事責任」。
起訴書沒有涉及郭美美冒充紅會商業總經理,也沒有其在央視懺悔中談及的性交易,及被網絡熱炒的商人「乾爹」王軍。昨天一同受審的趙曉來,被指在賭局中提供POS機為參賭人員結算賭資。
「我知道自己犯錯了,不應該參與賭博,可是我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開設賭場罪。」當審判長問其是否認罪時,郭美美說,她沒有組織人員參賭,都是別人來找她,她對賭場規則不熟悉,賭博場所及工具都是當時她的外籍男友康某準備的,她抽水也很少,控方所指的第一次涉及四十萬賭資的賭博,她也沒有參與。
在下午庭審中,控方出示多份證詞,有聚賭人員指證郭美美組織賭博,提供賭具和籌碼、資金,並「抽水」。郭美美回應稱,證供內容不實,她並不認識對方。
「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我相信不會因為紅會,或外界的一些事加重對我的審判。」在最後陳述中,郭美美說,「我知道自己錯了,非常後悔,希望法院可以看在我第一次犯,給我輕判。」
約七小時庭審結束後,法院於晚上六時許宣判,裁定郭美美開設賭場罪名成立,在賭博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故對其判刑五年。趙曉來因同樣罪名被判刑兩年。
不少網民稱判刑太重。網民「Shepherd」說:「主要原因是出賣紅會,紅會至少損失幾十億。」也有網民稱判刑太輕。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