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出境參加聖戰 新疆45人被重判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近年,不少維族人偷渡出境擬參加「聖戰」。新疆官方高調宣布,和田等地法院日前對十宗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分別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資助恐怖組織,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等罪判處兩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其餘四十三名被告人四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據新華社報道,阿蔔杜瓦斯提·居麥等五名被告人經常聚眾閱讀宗教極端內容書籍、觀看暴力恐怖的音像視頻,受極端暴力宗教思想蠱惑,多次密謀「遷徙聖戰」。
五人乘坐塔吉克斯坦共和國國籍司機駕駛的貨車,越境至塔吉克斯坦與阿富汗邊境,企圖參加「東伊運」和塔利班組織,被當地警方抓獲移交中方。法院以參加恐怖組織罪判處居麥等四人有期徒刑十年,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十宗案件中有兩宗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案,十八名內地「蛇頭」被判。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六月,「蛇頭」共拉運四十五車次三百零五人到越南,每人收取五六千元人民幣。「蛇頭」韋海、陳強貴無期徒刑,王世有等十一名「蛇頭」被判七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