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方國珊否認襲擊 不覺葛珮帆受驚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涉去年抗議將軍澳堆填區擴建期間,持橫額包圍立法會議員葛珮帆,使她感到暴力威脅及受驚,被控「普通襲擊」罪昨開審。葛供稱被方用橫額捲住及捉手,辯方質疑葛誇大案情,指出因方早前向警署投訴她虛報學歷而懷恨,葛否認並稱全不知情。

去年七月初,葛珮帆與食環署到將軍澳視察蚊患,步至私人屋苑峻瀅,遇上西貢區區議員方國珊與十數人持橫額及「大聲公」示威。庭上播出區議員陳博智拍攝、長五分鐘的影片,可見現場混亂,二人曾跌倒,葛多次繞路閃避,方則緊隨其後,要求她停步接請願信。

葛珮帆供稱,方用武力威嚇她,逼使她就財委會撥款擴建堆填區投反對票,並阻礙她當日的滅蚊工作,又形容與方「零距離」,示威者當時情緒不穩,她深怕會發生暴力,想離開現場卻被方捉住、用橫額阻攔。葛更稱混亂中頭部被旗幡打中,「段片拍唔到唔代表無」,堅稱當時非辯方所言的「和平示威」,須召警調停群眾。

辯方代表律師質疑,葛聲稱受襲有政治目的,因方曾到警署報案,指控葛持有假學士學歷。葛反稱「荒謬」,強調對報案一事全不知情。

方國珊辯稱是陪同葛的民建聯區議員李家良突然扯起橫額,才令葛跌倒,自己亦被其右腳絆倒,又稱當日長期「揸咪」和拉橫額,沒有惡意威嚇葛和阻她離場,更稱因葛「愈行愈入」私人屋苑範圍,她和保安員想協助葛離開。方又不相信葛當時受驚,形容「她全程微笑,無見過驚恐的樣子」。

方在庭外重申,葛作為立法會議員「見慣大場面」,不該因示威而受驚,否則「點出來擔起頭家呢?」強調自己用暴力威嚇她是「無可能」。裁判官要求控辯雙方呈交書面供詞,押後至下月十三日續審,聽取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四二○一--二○一五。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