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淺論澳門中場賭台的經濟特性及趨勢 [打印本頁]
作者 陳志亮[1]
摘要
針對當今(2013)澳門賭場中針對大眾市場的中場業務,進行基本經濟特性及探討提升營收的基本方法,並提出中場業務發展趨勢。
關鍵詞
賭場、博彩、中場、娛樂場、賭台
一、 前言
近年澳門博彩業的發展蓬勃,娛樂場除了單純的賭場外,更是綜合渡假村或旗艦型娛樂場,相關配套可能包含酒店、會展、餐飲、戲院、劇場、水療坊、購物中心、豪華娛樂設施等,而具體投資金額往往高達港幣數百億元。雖然澳門的博彩收益屢創新高,但伴隨全球經濟疲乏及債務危機的情況下,澳門博彩業潛在許多不確定性因素,各博彩企業需要爭取更穩定的營業收入,以確保整個澳門博彩業的健康發展。
在澳門,賭場稱為“娛樂場”,娛樂場業務主要由“中場”及“貴賓廳”構成。貴賓廳是在賭場中設立獨立空間,其內設置少量賭桌,由賭廳廳主在保證達到某特定鉅額的營業數額的條件下承包賭廳,廳的賭客由賭廳自行招攬,賭場則會依據賭廳的營業結果進行利潤分成,一般來說貴賓廳的博彩收益分成比例約為政府稅收39%、賭廳40~45%、賭場的利益則最小;中場是賭場的主要營業場地,賭客多為自行前來消閒耍玩,中場的博彩收益在扣除39%的政府稅收後,全部歸賭場所得,因此對博彩企業而言中場業務的利潤率高過貴賓廳甚多。設法提升中場的收益及營收所占比重,將使博彩企業賺取更豐厚的利潤,從而能繼續建設更多元化的娛樂設施,這對澳門成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是有幫助的。
本研究以澳門娛樂場中場業務為主,淺論當前澳門博彩業,中場賭台的經濟特性及提升收益的方法與發展方向。
二、 賭台在經濟方面的若干特性
(一) 澳門博彩業的產品性質與售價
博彩業屬服務業,販售的商品是博彩服務。當賭客在賭台前以籌碼對遊戲賭局下注,莊荷[2]依據規則進行派牌、判定遊戲輸贏勝負,然後根據結果派彩或沒收賭客所投注的籌碼時,這一連串主要由賭客與莊荷所構成的行為集合即構成博彩服務之買賣交易。博彩服務的內容還包含賭場建築物、賭台、賭具、莊荷、帳房、保安人員、免費茶水點心等,而賭客支付的價格就是該項博彩遊戲的“賭場優勢”。
“賭場優勢”[3]是由遊戲規則及賠率決定,由於賭場優勢的存在使得賭客從事博彩行為的期望值為負值,賭客是在期望值為負的條件下從事博彩行為,長此以往其結果必定為娛樂場賺錢、賭客輸錢。在澳門,各種幸運博彩遊戲的規則由澳門博彩監察局審核,經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批准後,成為法定規章。娛樂場不得私自修改遊戲規則或賠率,因此澳門各家娛樂場所銷售的博彩服務,其售價是政府法定。例如:在澳門回力場娛樂場的百家樂遊戲與美資威尼斯人渡假村娛樂場的百家樂遊戲,無論遊戲規則或賠率都是一樣的,賭客在回力場或威尼斯人娛樂場所下注購買百家樂“閒家”所獲得的賠率都是買一賠一,而沒有任何差異。
(二) 各娛樂場提供的產品具差異化
乍看澳門各娛樂場所銷售的產品及售價都一樣,但因不同娛樂場所提供的“博彩服務”對客戶實質上有不同的附加價值,也就是產品本身在不同娛樂場中是存有差異性的。見表1,娛樂場供應的服務中存在各種對客戶具有附加價值的項目,當然娛樂場也因此付出不同的營運成本。
表1:娛樂場服務內容差異
差異化服務 具體內容
完善娛樂場配套 提供或設置更好的豪華穿梭巴士服務、禮車接送、高級酒店、渡假別墅、泳池、水療
坊、桑拿浴室、高爾夫球練習果嶺、高級名品購物商店、高級餐廳、酒吧、私人俱樂
部、卡拉OK、演唱會、表演活動、童樂世界等。
舒適的博彩環境 寬敞豪華的博彩空間、高級具有質感的娛樂場設備、展示賭局趨勢的電腦顯示設備、
免費餐飲、充足的服務人員、更好的音響聲光等。
會員化制度獎勵 以吸引或保留目標客群為目的,不同的娛樂場通常各自提供不同的獎勵制度,讓會員
經由博彩消費累計數額賺取獎勵點數,再依獎勵點數兌換獎品。例如:船票、住宿、
菸酒、餐飲等。另外娛樂場也會根據不同的客戶背景提供較具個人化的優惠獎勵。
品質更好的服務 高素質的服務人員(包括莊荷、監場、公關、帳房、保安、茶水等),精通外語或方
言,以客為尊的接待服務,不主動向賭客索取茶資小費等。
基於投注金額的回贈措施 根據客戶購買專供下注籌碼(俗稱泥碼、死碼或推廣碼)的數額,提供一定比例的現金
回贈或贈送餐卷、住宿、船票等。例如:對購買一定數額推廣碼的客戶,提供0.5%至
1.2%不等的現金回贈。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 賭場優勢構成賭台收入來源
娛樂場對於不同的幸運博彩遊戲項目,基於其規則之不同而具有不同的“賭場優勢”,即該項幸運博彩遊戲之每一筆下注金額,理論上會帶給娛樂場的毛收入。賭場優勢之詳細計算方式具一定程度的複雜度,在此不予以深入解釋,以最受華人歡迎的百家樂遊戲為例,根據表2百家樂的三種主要下注方式之賭場優勢分別是:“莊”1.0579%,“閒”1.235%,“和”14.36%,其最主要的體現是無數次的賭局後賭場從賭客手中贏得的金額趨於特定的數值比例(簡稱佣金,即賭場提供博彩服務而消費者所付出的代價),當賭客購買“莊”時,賭場賺得的佣金平均值為其下注額的1.0579%;當賭客購買“閒”時,賭場賺得的佣金平均值為其下注額的1. 235%;當賭客購買“和”時,賭場賺得的佣金平均值為其下注額的14.36%。
表2:百家樂主要下注方式的賭場優勢及勝出機率
賭場優勢 勝出機率
莊 1.0579% 45.86%
閒 1.2350% 44.62%
和 14.3600% 9.52%
請參照下面公式,若將百家樂的賭場優勢依照其勝出機率進一步予以加權平均,得出百家樂的賭場優勢平均值為2.43%。這2.43%就是客戶支付給娛樂場的佣金,亦即澳門俗稱的“抽水”或“水”。在大數理論的原則下,只要賭客在澳門的百家樂賭桌下注,不論下注的金額多寡,娛樂場大約可賺得其每次下注金額中的2.43%。
(1.0579%*45.86%)+(1.2350%*44.62%)+(14.36%*9.52%)=2.43%
(四) 賭台最低下注金額的直接經濟意義
根據實地考察,目前澳門各大娛樂場的中場百家樂賭台,限定的最低投注金額約為港幣50元至5000元不等,且通常中小型的娛樂場的最低投注金額低,而度假村或旗艦型娛樂場的最低投注金額高;大部分賭客的每次投注金額約為最低投注金額的五至七倍。見表3,假設每張賭台同時有六個賭客進行下注,並且每位賭客的投注金額為該賭台最低投注金額的六倍,以最低投注金額100元的賭台為例,該賭台的一波賭局有六個賭客同時下注,每人下注600元,一波賭局的總投注金額為3,600元(600元*6人),理論上賭場佣金為87元(3,600元*2.43%);以最低投注金額1,000元的賭台為例,有六個賭客同時下注,每人下注6,000元,一波賭局的總投注金額為36,000元(6,000元*6人),理論上賭場佣金為875元(36,000元*2.43%)。同樣是百家樂遊戲的一波賭局,賭場在最低投注金額為100元的賭台賺得的毛收益為87元,但在最低投注金額為1,000元的賭台賺得的毛收益卻為875元,兩者毛收益差距高達10倍,因此提高最低投注金額是賭場增加收益的重要方法之一。
表3:娛樂場對百家樂遊戲抽取的佣金試算表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從上面的簡單案例可知,賭台的“最低投注金額”如同設定客戶的基本消費金額,這也是娛樂場對顧客群體之消費力等級進行區分的最基本方法,娛樂場可根據自身的營運成本及競爭優劣勢等去設立目標客戶群,採取針對目標客戶群的營銷活動,從而使娛樂場更能從穩定的客源中獲得穩定收益,這也就是市場行銷學中所謂的“訂價策略”。例如渡假村型娛樂場的造價達港幣數百億,但規模較小的衛星型娛樂場造價僅港幣數億或數十億,兩者的固定資產攤銷費用及營運成本差異甚大,衛星賭場的娛樂設施雖難直接與渡假村型娛樂場直接競爭,但其小而美小而精的特性卻能更專注於經營特定的客戶群體。不同類型娛樂場的經營成本差異也造成:中小型娛樂場的賭台最低投注金額較低,而渡假村型或旗艦型娛樂場的賭台最低投注金額較高的現象。
(五) 賭台的邊際成本與效用
賭台數目增加會立即增加賭場的營運成本,包括必須直接增加莊荷、監場的人員數目,而帳房、保安、閉路電視房、茶水、清潔等工作量也會增加,因此會增加關於工作人員薪酬、水電耗用、資產折舊等費用支出,每增加一張賭台所增加的營運成本即賭台的邊際成本。有2006年的研究指出,每一張賭台每日的營運成本為三萬元澳門幣[4],依據澳門統計局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5],基於2006年及2011年的指數予以調整,得出2006年至2011年的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成長幅度為26.18%,在考慮通貨膨脹幅度下,推估2012年澳門每張賭台的每日營運成本至少為36,753港元(37,855澳門元)。
賭台收入部分,見表4顯示澳門賭台數目由2004年底的1,092張成長至2012年底5,485張,而全年賭台毛收益在2004年為395.5億港元,2012年為2,952億港元。賭台數目的增長不一定會帶動博彩毛收益增長,見表4得知2006至2007年澳門的“賭台數”激增58%,但“賭台總收入”卻呈現萎縮。甚至2007年的“賭台日平均收入”低至27,236港元,賭台的每日平均營運成本甚至高於賭台每日平均收入;2010年澳門政府宣布三年內(即2013年前)賭台數目控制在5,500張[6],這促使各博企需跳脫以增加賭台數目的方式增加營收,而專心致力於改善賭台的邊際收益,例如增加多元設施以提升客流量、調動集團內賭台於各場館的配置、增加貴賓廳的賭台數目、增加賭台的最低投注金額、在中場增加高額投注區、顧客會員制度實施等。
表4:澳門博彩業主要指標
註:2012年的賭台數為截至第三季季末。
三、 提升中場賭台收益的基本方法
理論上,賭台收益為賭客的投注金額乘以遊戲的“賭場優勢”,在這個概念上賭台營運的收入來源就是在澳門俗稱“抽水”之佣金收入。以百家樂為例,平均抽水2.43%,在大數理論下不論賭客投注金額多寡,賭場皆可從投注金額中抽取平均值2.43%的佣金。在需求強勁的情況下,娛樂場沒有賭台就沒有收入,越多賭台則能容納賭客的數目越多,能接受投注的數額越大,賭收就愈多,娛樂場就越可能賺錢;但政府明確限制賭台增長的情況下,賭台屬於稀缺資源,各娛樂場必須妥善運用稀缺資源以增加盈利能力。
基於賭台收益來自“抽水”的原則下,欲增加其賭台收益可以從三個S去著手:第一個S是賭台座位(Seat),增加賭台座位利用率、增加賭台的座位數目、增加賭客人數、增加賭台數量,避免賭台出現空閒的情況;第二個S是速度(Speed)也就是開牌速度,在同樣的時間內盡可能增加牌局數目以提升賭客的下注次數,當下注次數增加就能提升賭台的總投注金額及提升賭台收益;第三個S是投注金額($),吸引更多高消費能力的賭客或盡可能地提高最低下注金額,以增加賭台的總投注金額。當然只針對這三個S(賭台及座位、牌局速度、規定的投注金額)著手還不夠,更基本的是娛樂場必須要有人流,如果沒有人流那麼空有賭場也是枉然。
(一) 增加娛樂場之賭台客容量
1. 增加賭台數量
在確保賭台的邊際收益大於邊際成本的情況下,可考慮增加賭台以增加娛樂場的客容量。但是特別指出澳門政府已經明確宣示2013年前賭台數量上限為5,500張,且往後十年的賭台增長速度為每年增長3%,即未來十年最多可再增長2,000張賭台。由於賭台數量受制於政府管制,根據澳門經濟財政司長對於批給金沙城中心賭台數量的說法[7]:金沙城中心全部落成將有六千個房間、購物商場、大型會展中心,有的會議場地最多可容納四百圍酒席,是大型投資項目。根據一貫原則,銀河度假村批給四百張賭檯,故金沙城中心亦有相若的四百張檯數。另經濟財政司司長又指[8]:特區政府未來審批新增賭檯數目的申請時,將統一考慮及比較各個博企在新項目中對非博彩元素的投資規模,再作合理分配。因此可知未來十年內澳門各娛樂場,若欲申請增加賭台數量,勢必需耗費鉅額設置非博彩設施,因此今後在澳門增加賭台勢必要伴隨鉅額投資。
2. 增加賭台使用率
以各種措施,例如精準的市場行銷措施或會員制度,培養更多的目標客戶群體成為忠誠客戶,或打造具特色的娛樂場以增加客流量等,提升賭台使用率;也可因應娛樂場早中晚不同時段人流差異進行差別化行銷,例如清晨時段娛樂場的客流稀鬆,是否能採取措施增加該時段客流量。
3. 增加賭台的座位數目
數年前澳門的百家樂等遊戲已經出現一張賭台擁有數十個座位的情況,這就是所謂的直播遊戲,賭客透過座位前的電子終端投注設備進行投注及獲得派彩,從而實現一張賭台即能無限擴充客容量的可能性。目前也有部分娛樂場出現百家樂賭桌配置12個座位,由兩位荷官負責開牌的情況;也有某位於澳門路氹城的娛樂場推出座位數高達28個座位稱為“快戰百家樂”的賭台。
無論是增加賭台數量、提升賭台使用率、增加賭台座位數目,其用意都是希望提升客容量,當每波賭局的下注人數增加,那麼賭台的投注金額就應能相應增加,賭場的收益也就增加。
(二) 加快博彩遊戲的進行速度
1. 熟練的工作技巧
培養更多具有流暢的發牌及純熟賭台遊戲操作能力的莊荷,因為在同樣的時間內盡可能地完成更多賭局,就能提升賭客的下注次數,從而增加娛樂場抽佣的次數。
2. 提升派彩速度
中場百家樂改以“免佣百家樂”為主,其在賠率方面不同於傳統百家樂開莊是1賠0.95,改為開莊1賠1,惟當莊以牌局點數六點勝出時是1賠0.5。傳統的1賠0.95計算比較複雜,也需要派付小額散碎籌碼,因此“免佣百家樂”可大幅度增快荷官的派彩速度,增加賭台運作速度。其中直播百家樂遊戲更已精進到由電腦自動派彩,完全免除人手派彩所耗費的時間;快戰百家樂賭台則以自動設備取代人工,達到自動對賭客沒入賭場所贏得的籌碼。
3. 設置電子籌碼
在傳統的籌碼中安裝晶片,並在賭台的下注區域設置“讀碼器”,被因下注而放置在賭台投注區的籌碼,其金額可以由電子設備自動顯示,莊荷及監場可以更短的時間判讀投注金額,以縮短派彩所花費的時間。
4. 縮短看牌及開牌時間
例如較低投注金額的賭台由莊荷直接開牌,省卻賭客看牌過程中搓搓摸摸所花費的時間;亦例如已有娛樂場的百家樂遊戲允許買莊及買閒的客戶同時看牌開牌,同樣可以加快遊戲速度。
(三) 提高賭台下注金額
1. 吸引高端賭台前來投注
在中場開設高額投注區,提供近乎或等同貴賓廳的娛樂環境及服務品質以吸引高端客戶。值得注意的是已有越來越多的娛樂場以高額投注區吸引原本在貴賓廳耍玩的賭客,由於娛樂場貴賓廳的營業模式中,賭台收益需要與博彩中介人或廳主拆分利潤,所以把賭客從貴賓廳請到中場投注可以增加娛樂場的盈利能力。
2. 增加賭台最低投注金額
各娛樂場由於場館設施及服務品質存在差異,因此其吸引客戶的能力也不同,各娛樂場紛紛嘗試提高賭台的最低投注金額,例如目前各大旗艦型或渡假村型娛樂場已經把大部分賭台的最低投注金額提升到1,000元以上,消費能力比較差的賭客只能轉而前往中小型的娛樂場。
3. 集團內賭台內部調動
由於娛樂場的設施規模及定位不同,致使客流量不同或吸引不同消費能力的客戶,因此同樣一張賭台放置在不同的場館會有不同的收入差異,所以適度地將集團內的賭台調動到可以產生較高總投注金額的場地將有助於提升賭台收益。
四、 澳門娛樂場中場的發展趨勢
基於上述討論之增加中場營收的三大因素:增加賭客人數、加快賭局進行、提高賭注金額。且因政府明確規定澳門的賭桌數目上限在2013年前為5500張,其後十年中每年可增長3%,澳門的賭桌數目受限的情況下,未來澳門各娛樂場將朝向以科技及創新從而增加賭客人數、加快賭局進行、提高賭注金額。具體體現如下:
(一) 電子賭桌越來越普遍,尤其是百家樂、21點、骰寶、輪盤的電子賭桌不斷地創新精進,使電子賭桌近似真實的賭桌遊戲,從而突破政府賭桌數目上限的規定而且節省人工。
(二) 電腦、信息科技輔助衍生出半自動賭桌,可能在各種賭桌遊戲中出現電子籌碼,例如:荷官派牌及賭客開牌的動作照舊人手進行,但是派彩或沒收籌碼則由設備全自動或半自動作業。
(三) 有些賭台的面積會越來越大或座位數目越來越多,藉由科技輔助或加大賭台面積能實現一張賭台超過百位賭客下注的可能。類似直播百家樂的遊戲將越來越普遍。
(四) 消費能力較差的低端客戶將被引導至由荷官直接開牌的快速決勝賭桌、半自動化賭台或電子賭台,而傳統百家樂遊戲逐漸高端化、高額化、貴賓化。
(五) 各博彩企業持續檢討賭桌配置,績效不良的小型賭場將面臨賭桌縮減,而賭桌會被挪移到更具營利績效的貴賓廳或旗艦型賭場。2016年起將陸續有多個大型渡假村賭場在路氹城落成,在無法獲政府批給足夠的賭台的情況下,會有更多賭台搬到新項目。
(六) 各賭場持續努力透過差異化經營,設立目標客源並針對特定客戶進行更深入的會員管理及營銷活動,主動發掘高端客戶予以實行諸如購買籌碼現金回贈或贈送餐飲住宿等讓利行為,從而提升高端客戶的忠誠度。
[1] 陳志亮,現為澳門博彩業從業人員,獲頒澳門大學博彩研究所博彩管理高級文憑、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碩士。
[2] 莊荷 (Dealer,或Croupier),又稱荷官,是指在賭場內負責發牌、殺(收回客人輸掉籌碼)賠(賠彩)的一種職業。在亞洲地區,負責一張賭桌上的遊戲程序和籌碼處理的都被稱為莊荷。網路維基百科[OL],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D%B7%E5%AE%98
[3] 根據王五一的解釋:賭場優勢 (house advantage),是理論上或概率上賭場從一定量的投注額中贏去的錢的百分比。例如,輪盤賭的賭客劣勢差不多是5%,這就意味著賭客每下注100元錢,賭場在理論上就會贏去5元。不同的遊戲的賭客劣勢是不一樣的,最高者可達20%,如老虎機,最低者是中國人最喜歡玩的百家樂,是1.23%左右。賭客劣勢就是賭客為賭博所付出的賭博價格,它是賭場百戰不殆的根本秘密,是賭場全部收入的根本源泉,也是與賭業有關的所有人等的根本財源。王五一:〈為什麼賭場越建越豪華?〉,《澳門博彩研究學會學刊》第五期, 第55頁。
[4] 李曉平:據2006年10月1日《澳門日報》所刊《八百億博彩收入方養活賭業》一文稱,目前澳門每張賭枱平均的營運成本(包括荷官及相關工作人員薪酬﹑水電耗費﹑賭場設施的折舊分攤等)大約為每天3萬元澳門幣。<博彩業邊際收益下降是個警訊>,《商訊》第20期, 2007年4月。
[5] <綜合物價消費指數>, 《2011年統計年鑑》, 澳門統計暨普查局, 第103頁
[6] 澳門政府《2012財政年度施政報告》, 第65頁
[7] 〈譚伯源:金沙城200賭檯明年批〉,《澳門日報》,第A10版:經濟, 2012年9月22日。
[8] 〈譚伯源:新增賭檯分配取決於非博彩元素〉, 澳門政府網站, 2013年1月9日, http://portal.gov.mo/web/guest/info_detail?infoid=176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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