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中國綠色債券市場正式啟動 [打印本頁]
2015年12月22日,央行發布公告,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同時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發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這標誌著中國綠色債券市場的正式啟動。
綠色債券起源於21世紀初。由於氣候和環境問題日益受到關註,綠色債券應運而生。與普通債券相比,綠色債券募集資金最終投向綠色項目,如可再生能源、能效改進、清潔交通等領域,具有更加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而且往往享有優惠政策。2014年,全球發行的綠色債券已達360億美元。
根據公告,發行人應將募集資金用於支持綠色產業,項目範圍可參考《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2015年版)》。該目錄分為6大類31小類,包括節能、汙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各分類項下均有詳細的界定條件。
公告稱,“鼓勵政府相關部門和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政策措施支持綠色金融債券發展。”但具體優惠政策尚在研究和醞釀中。
央行配發的解讀文件稱,為提高綠色金融債券的吸引力,建立了發行核準的綠色通道,明確將符合條件的綠色金融債券納入人民銀行相關貨幣政策操作的抵(質)押品範圍等。
綠色證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高。發行人不但要在募集說明書中充分披露擬投資的綠色產業項目類別、項目篩選標準、項目決策程序、環境效益目標,以及發債資金的使用計劃和管理制度等信息,債券存續期間還要定期公開披露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此外,還將引入獨立的評估或認證機構。鼓勵發行人聘請獨立機構對所發行的綠色金融債券進行評估或認證;要求註冊會計師對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出具專項審計報告;鼓勵專業機構對綠色金融債券支持綠色產業項目發展及其環境效益影響等實施持續跟蹤評估。第三方的評估認證意見和專項審計報告,應及時向市場披露。
興業銀行環境金融部市場處處長陳亞芹認為,許多綠色項目需求具有金額大、期限長的特點,需要中長期信貸支持。“當下,我國商業銀行多采取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錯配抵償部分利率上升壓力,金融機構主動負債工具不足,資產負債管理能力普遍較弱,這在相當程度上制約了金融機構在中長期項目融資為主的綠色信貸領域的經營主動性和風險承擔能力。”
對此馬駿認為,綠色債券市場將為金融機構和綠色企業提供一個新的、較低成本融資渠道。發行綠色金融債有助於緩解銀行期限錯配的問題,提升其中長期綠色信貸的投放能力。
此外,與綠色債券相關的信息披露、認證和未來將出現的綠色評級、綠色債券指數等創新還將有助於提高發債主體的綠色投資理念和環境風險管理的意識。
綠色債券政策既出,未來如何進一步推動綠色金融體系?央行在解讀文件中提出四點期待。
一,引導商業銀行建立完善綠色信貸機制。通過再貸款、財政貼息、擔保等機制來支持綠色信貸。充分發揮征信系統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發揮金融市場支持綠色融資的功能,推動建立綠色企業債市場,發展綠色股票指數與相關產品,創新用能權、用水權、排汙權、碳排放權投融資機制,發展交易市場。推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綠色產業基金,鼓勵機構投資者投資於綠色金融產品。
三,建立發債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確金融機構的環境法律責任。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強制性的環境責任保險制度。
四,推動綠色金融領域的國際合作。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