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身鞋失實 Reebok罰1.9億 [打印本頁]
學者指無科學根據 易致勞損【明報專訊】2009年起登陸香港及各地市場的Reebok EasyTone系列運動鞋,標榜穿著後步行可提升臀部、大腿和小腿肌肉的運動量,達到美臀瘦腿功效,但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指有關聲稱無足夠證據,須立即停止,Reebok更被罰款2500萬美元(約1.95億港元),作為FTC處理消費者申請退款之用。
本港多間運動鞋專門店和Reebok門市都有出售EasyTone系列運動鞋,售價約700元一對,較Reebok普通運動鞋貴一倍以上(見另稿)。此系列運動鞋09年在本港推廣時,以「助女性塑造完美臀腿線條」作賣點,聲稱根據University of Delaware調查顯示,穿著此款運動鞋步行可提升臀大肌活躍度28%,把腿腱肌和小腿肌肉活躍度提升11%,增加肌肉運動量。
聲稱可增肌肉運動 約售700
有關原理是在鞋款的前腳掌和腳跟部位,採用平衡氣囊設計,令穿著者每一步行走,也有一種「自然的不平衡」狀態,促使臀腿肌肉作出相應調整來平衡身體,這樣臀腿便會自然用力,如在健身室做平衡球運動一樣。
但FTC指出,有關運動鞋的美臀瘦腿功能聲稱,根本無足夠證據支持,FTC消費者保護局主管David Vladeck表示﹕「我們的確有收到消費者投訴……想要有健康身體,並沒有這種不運動又不流汗的方式」。
Reebok﹕刪宣傳繼續出售
FTC要求Reebok不能再就此系列運動鞋作上述功能聲稱,涉及產品包括EasyTone、RunTone、SimplyTone、TrainTone、JumpTone。消費者可向FTC就上述Reebok產品申請退款。
擁有Reebok的Adidas發聲明指出,「為了避免法律拉鋸戰,Reebok決定與FTC和解,但這不代表我們同意FTC的指控。」Reebok會把有關聲稱宣傳刪除,但EasyTone等系列會繼續銷售。
代言人陳法拉:沒有回應
浸會大學體育系副教授劉永松直指出,聲稱透過鞋底設計令穿著者感到不平衡,以達美臀功能,未有任何科學根據,反之,長期令腳掌感到不平衡,要大腿、小腿,臀部肌肉作相應協調,有可能造成勞損和腳患,包括局部腳掌骨膜炎,實在弊多於利。
記者昨晚聯絡EasyTone代言人、藝人陳法拉,其經理人表示沒有回應,着記者聯絡Reebok代理商。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50241/1.html
罰款都幾重!
失實陳述在香港為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