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院押後裁決機場三跑司法覆核 [打印本頁]
行政會議在去年3月通過涉及1415億元的機場三跑系統,由機管局以內部資金、市場舉債和向旅客徵收建設費融資。三名市民早前就 機場興建第三條跑道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決定押後裁決。
三個申請人分別是城市大學測量系學生許倩珩、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及社運人士古思堯。代表第三個申請人許倩珩的資深大律師質疑,機管局無權向離境旅客徵收建設費,認為屬於稅項,但機管局卻繞過立法會審批。
而行政會議一方指,機管局才是決定批准三跑方案的最終決定人,認為申請人告錯對象,又指即使法庭裁定向離境旅客徵收機場建設費不合法,亦不等於要撤回整個計劃。機管局一方則指,徵費是為機場做進一步發展,符合機管局條例訂下的成立目的。高院押後裁決是否批出許可。
新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