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曾健超涉淋潑液體案 先處理亞視新聞片應否呈堂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前年佔領運動期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疑遭7警毆打同日(10月15日),在龍和道花槽上涉嫌向11名警員淋潑液體,及抗拒4名制服他的警員。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聽取控辯陳詞後,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決定先處理亞視新聞片段的表面採納性,即完成「案中案」的審理程序後,才正式開審。

辯方指片段雖曾在亞視新聞播出,但片段從何而來卻無從稽考;控方承認並沒有亞視員工會出庭作證,但片中警員均成功認出自己。

控方在庭上播放4段由警方拍攝的片段,前年10月15日,凌晨3時多,示威者堵塞龍和道。警方從龍和道隧道推前,準備清場。期間,一名身穿黑衣,戴上口罩及眼罩的男子,從高處用液體撥向下方警員。

另外兩段分別在亞視網站下載及從資料室錄取的亞視片段,則錄得數名警方制服曾,並在曾雙手繫上索帶。曾被警方噴中胡椒噴霧,警方以清水為曾清洗。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