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唐英年:有按要求申報利益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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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被指在回歸前開設離岸公司,唐英年發聲明指已按機制申報。

有傳媒報道,巴拿馬文件顯示唐英年在97年初獲委任為回歸後首屆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但他在回歸前13日與地產商、時任富聯國際主席鄭維志合組英屬處女島的離岸公司。到2002年7月1日,唐英年出任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的前三天,辭任這間離岸公司董事一職,委任胞妹唐英敏擔任董事,並將自己股份以象徵式一美元轉售予父親唐翔千。

唐英年發聲明回應指,在擔任行政會議成員及政府問責官員期間,一直嚴格按照行政會議及政府申報利益機制,作指定及合規格的申報。他的利益申報全面不存在漏報、隱藏或任何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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