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擲杯案 黃毓民反對新聞片呈堂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前年答問大會期間涉向特首梁振英擲杯,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踏入第4日審訊,繼已完成作供的特首梁振英,控方傳召立法會保安員劉偉權,他向法庭提供立法會會議室閉路電視錄影。

黃反對控方將有線電視、無線電視拍的新聞片呈堂,指會造成偏見,因片段可能經剪接甚至會有旁述,稱「電視機唔係100%真確。呢個觀念係錯的」,黃又指控方將《蘋果日報》的新聞片給他,但最終無申請呈堂,「好明顯係蘋果可能對佢不利」。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