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旅客購物拆包裝 退款「零」保障 [打印本頁]
店員仔細檢驗手表每個位置,最後拒絕退款。
【星島日報報道】五一黃金周昨在旅遊寒冬中展開,旅議會雖推出「購物退款保障」救亡措施,但原來並非百分百保障!本報揭發有內地團旅客被逼在土瓜灣一家指定鐘表店消費,在疲勞轟炸下花費六千多元購買「日本名表」,又遭導遊教唆拆去戰利品包裝,即買即戴以逃避內地海關嚴查。團友事後因不滿貨品,返店辦理退款,卻遭店方以包裝已拆及輕微損毀為由,拒絕受理,事主質疑導遊與店方有串通之嫌,恐令退款保障名存實亡。
旅議會今年元旦日推出一百八十日退款保障計畫,希望增加旅客購物信心,本報發現,來自河北的張女士,月前與家人隨低價旅行團來港旅遊,連日留港只獲安排在免費景點如金紫荊等地遊覽,其餘時間被帶到指定購物點,張婦一直拒絕消費,以為在旅程中可「置身事外」。
至旅程接近尾聲,全部團友被帶到土瓜灣一家鐘表店,隨即被關在店內與店員展開「困獸鬥」,張婦因不敵店員的疲勞轟炸式推銷,花費六千三百多港元,買下一隻聲稱是日本知名品牌的機械表予丈夫,她稱:「一直覺得這隻手表不值這麼貴,很不想消費,但真的受不住那些推銷!」
各人購物後,登上旅遊巴準備離境,導遊即以內地海關嚴查為由,多番游說團友拆去戰利品包裝,即買即戴,以逃避關員查問和額外徵稅,不少團友包括張女士不虞有詐,依照指示過關。
張婦回鄉後向丈夫訴說被逼消費慘況,愈想愈不滿,即時致電回港諮詢退貨手續,店方當時表示旅客可享有一百八十日退款保障,只要手表沒有因使用造成損壞,即可安排退款。較早前,張婦托訪港友人往辦理退貨,沒料女職員聽到要求退款,即怒目相向,「要檢查後才能確定!」
張婦的友人被帶到一間神秘辦公室,女職員仔細檢驗手表,除了以眼鏡布擦拭手表每處,又用相機拍下多張照片,約十分鐘後,女職員聲稱手表的包裝已拆,表殼兩側及表扣均有輕微花痕,不能退貨。友人質疑表殼兩側根本沒有花痕,有人卻辯稱需要專業眼光才看到,而且表扣花痕較明顯,無論如何也不能退款,並列印一份「退貨商品損耗說明」作證明。
張婦聞悉退款無效,深感無奈,更質疑導遊是否故意游說團友即買即戴,甚至懷疑有人可能與店方有串通之嫌。「很多人都被這家店騙過,甚麼退款保障都是假的,希望香港政府能取締不良銷售購物點!」她稱已失去信心,以後再來旅遊,也不會跟旅行團。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當旅客懷疑被商店強逼購物時,應即時向海關投訴以便跟進,而在新修訂的「入境旅行團(登記店鋪)購物退款保障計畫」中,若登記商店強逼旅客購物將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趁內地五一假期,昨晨在尖沙嘴海防道派發傳單提醒旅客購物貼士,並會加強巡查旅遊旺區店鋪。海關發言人表示,過往一年共開立了一宗涉及內地旅客於旅議會登記店鋪內被強逼購物的調查個案,但經調查後未有足夠證據證實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星島日報
鐘表店守衞森嚴,玻璃門貼有磨砂玻璃紙,非常神秘。
拒退款鐘表店 涉劣貨高價劏客
【星島日報報道】今次拒絕退款的鐘表店位處內地團指定購物地方的集中點,據了解,該公司過去多次被指「劏客」,店鋪守衞森嚴,雖有玻璃門進入接待處,但內里通往購物基地的大門緊緊關閉,接待旅行團及辦理退貨的辦公室分開兩個鋪位運作,但僅相隔二十米,店鋪玻璃門更貼上磨砂紙,非常神秘。
記者追查發現,該鐘表店經營約六年,由一名董事持有,其名下另有七家公司,其中一家已解散,其餘為食肆及相信同是接待內地旅客的購物點,為內地團提供一條龍服務。而鐘表店曾多次被內地團友在網上投訴其硬銷手法低劣,「購買時店員故意轉移視線,小的瑕疵根本看不到!」有人更稱該店售賣的手表質素成疑,「兩萬多元買的手表,一天卻走不到六小時!」
記者亦發現,雖然該店標榜出售世界知名品牌的貴價手表,但幾乎全是「非主流」品牌,部分更是鮮為人知的品牌,旅客根本無從估價,亦難以與其他同類貨品作比較,就好像今次被拒退貨的手表,索價六千多港元,但記者翻查資料,同一品牌和相同型號的手表,在網上只售八百九十九元人民幣(約一千港元)。
記者就旅客投訴被拒退款一事向該店查問,一名高級職員表示公司不會作出失實介紹,或強逼旅客購物,並強調公司有既定程序,顧客只要保留單據及包裝即可辦理退款,在檢查貨品沒有損壞或肉眼看得到的明顯花痕時,則會把款項原銀奉還。
星島日報
導遊變「刀手」 誤導退款無限期
【星島日報報道】本報發現,不少定點購物店鋪因應旅議會的新指引,推銷手法稍為收斂,但有內地團友透露,原來強逼旅客消費的任務已轉至導遊包辦,不少團友被連續帶到多個購物點消費,至下午茶時間還未吃午飯,有導遊更以「退款保障」慫恿團友先買後退,「買完就可吃飯」,但實際條款細節含糊交代,有旅客甚至以為可無限期退款。
記者昨到內地團指定購物集中點的土瓜灣偉景街一帶巡視,發現人流稀疏,部分指定購物商店因接待的旅行團太少,下午三時許已準備關門,較平常提早個多小時。內地團的購物意慾亦大減,不少人只「象徵式」購物,部分人更向記者表明不欲消費,但接連兩日都被帶往指定購物點,雖未被硬銷貨品,但導遊頻頻催促他們購物,似在「施壓」,還提到新推出「退款保障」措施,可以先買後退,該旅客稱團友因受不住導遊嘮叨,「自願」購物,但相信稍後會辦退款。
當記者問及多名內地團友是否清楚知悉有關商店的退款細節和退貨期限,大部分人都表示導遊沒有清晰交代,「導遊說只要手持單據正本,就隨時可以辦理退款」,不少內地團友甚至誤以為購物退款屬永久性保障,沒有期限。
記者更目擊有團友在店外鼓譟,質問導遊何時才可吃午飯,但當時已是下午茶時間,導遊卻冷冷拋下一句:「你都未有購物,買好東西就可以去吃飯!」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指出,購物退款保障計畫,目的是讓在港旅客購物時有保障,購入適合自己的產品,旅客一般只要保留原有包裝盒及單據,貨品沒有任何損耗,可在一百八十天內全數退款,若就貨品損耗程度與店方出現爭議,旅客可帶同貨品到旅議會評估,由旅議會專人檢驗貨品,如發現貨品正常,可要求登記商店向旅客退還全款。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