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機場建設費8‧1生效 最高收$180 [打印本頁]
【本報訊】機場建設費於今年八月一日生效,不論是離境、過境或轉機的旅客都需要繳付費用,收費按照飛行距離、機票等級及旅客類別而定,以離境短途經濟艙乘客為例,每位收費九十元,離境長途經濟艙乘客則每位收一百六十元。
為興建機場第三跑道的融資安排,機場管理局昨日公布,航空公司於今年八月一日或之後發出的機票,將向於香港機場離港的旅客收取機場建設費。
離境旅客方面,長途經濟艙乘客收費為一百六十元,短途經濟艙乘客為九十元;頭等及商務艙乘客,長途收一百八十元,短途收一百六十元。至於過境、轉機旅客方面,長途經濟艙乘客收費為一百六十元,短途經濟艙乘客為七十元;頭等及商務艙乘客,長途收一百八十元,短途收一百六十元。機管局預計,七成離港旅客將繳付九十元或以下的建設費。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