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美斯逃稅罪成 判囚21個月緩刑 [打印本頁]
阿根廷球王美斯。
【星島日報報道】效力西班牙足球勁旅巴塞隆拿的阿根廷球王美斯(Lionel Messi)與其父親因逃稅等稅務欺詐罪,周三被巴塞隆拿法院判處監禁二十一個月兼罰款。不過,由於刑期不足兩年且美斯沒有案底,按照西班牙法例,他應可獲緩刑而毋須入獄。
美斯父子被控在二○○七至○九年間,利用位於伯利茲、英國、瑞士、烏拉圭等地的公司,對西班牙政府作出稅務欺詐行為,合共逃稅約四百二十萬歐羅(約三千六百一十萬港元)。據悉涉及逃稅的相關收入牽涉美斯的一些肖像權收益,包括涉及與adidas、百事可樂、P&G等著名企業簽訂的代言人協議。雖然美斯事後向西班牙稅務部門補繳部分稅款,且聲稱報稅事宜一直交由身兼其經理人的父親佐治負責,但當局仍起訴二人逃稅等罪名。在上月的四天審訊中,美斯父子皆否認控罪。巴塞隆拿法庭昨日最終裁定美斯父子逃稅等三項稅務欺詐罪名成立,判監二十一個月。法庭並判美斯須付罰款二百零九萬歐羅(約一千八百萬港元),而其父親佐治則罰款一百六十萬歐羅(約一千三百八十萬港元)。法官在宣判時並表明,被告可就今次判決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雖然美斯父子被判監,但根據西班牙法例,若被判刑者屬初犯非暴力罪行且刑期不足兩年,均可獲緩刑。由於美斯父子皆符合上述條件,故應可獲緩刑而毋須入獄。
二十九歲的美斯五度獲國際足協頒發世界足球先生及金球獎殊榮,被眾多球迷視為當世球王。他在審訊過程堅稱自己一直把財政事務交給父親管理,自己對觸犯法例「毫不知情」。
但檢察官馬薩說,美斯不大可能對案情毫不知情,相信其犯案全因不想付稅款。不過,巴塞隆拿球會得悉判決後發聲明,表達對美斯父子的百分百支持。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