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陳茂波稱研修例 工廈劏房刑事化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早前的長沙灣昌發工廠大廈三級火,引起社會關注工廈劏房。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昨日承認,屋宇署過往巡查工廈劏房有困難,而以往所檢控的二十多宗個案,都是停留在罰款的層面,他首次透露當局會研究加強屋宇署人員進入單位的權力,同時研究修例向經營違規劏房的公司董事,提出刑事檢控;地政總署亦不排除收回有關單位。
淘大工廈迷你倉四級火發生後不足兩星期,長沙灣工廈再發生三級火;針對有人將貨倉改作「劏房」居住,陳茂波昨日在接受議員質詢時承認,屋宇署執法有難度,包括在工廈外面難發現有單位改作劏房,亦會遇到不合作的業主。
他說,當局會從多個方向檢討,包括未來會加強屋宇署人員進入懷疑有劏房處所調查的權力,以加快取證,但他未有解釋如何加強。
對於現時相關條例罰則,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一年,陳茂波指以往檢控的二十多宗個案,都是停留在罰款的層面,當局在未來作檢控時,會考慮刑事檢控違規經營劏房的公司董事,並將有關行為刑事化;地政總署亦會考慮採取更嚴厲措施,不排除收回有關單位。對於有議員建議在舊校舍安置劏房戶,陳茂波指舊校舍位於郊區,未必完全可以解決問題。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在回應有關牛頭角迷你倉大火的質詢時,促議員高抬貴手,盡快通過《2015年消防(修訂)條例草案》,認為大火反映條例立法的重要性和緊急性,擔心會議未必有足夠時間審議和通過。
黎棟國指,全港有五百多間迷你倉,政府會用各種可行的措施,提升迷你倉的消防安全,政府會研究修例加強規管迷你倉消防安全,目標是在下一個立法年度提出修例建議。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政府修例程序多,相信需時較長,政府嚴格執行現有法例會更快見效。他認為,如果用途違反地契,政府可更強硬以地契賦予的權利收回單位,會令業主違規情況較收斂。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