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破欠」計少賠償 估算達五億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破欠基金委員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今年五月十七日終審法院判決勞工處一直錯誤銓釋《破欠保障條例》計錯破欠賠償事宜,勞工處七月已完成更新電腦系統去計算破欠基金,但在之前兩個月調整期間暫緩向申索人發放破欠;同時估計會掀起申索人少收破欠款額的追溯潮,委員會昨已設專責小組處理追溯個案覆核,估計可能達五億元。

據悉,勞工處昨在會上交代,五月中起更正電腦系統計算破欠方程式,七月中完成,期間數十宗申索個案均被暫緩執行處理,至七月中完成後已重新發放,並按正確方程式計算,即勞工處先將申索人遣散費與強積金僱主供款對沖後,餘額若逾五萬元,就用首五萬元再加餘下一半計出申請人的破欠特惠金。

據了解,勞工處指收到數十宗要求追討破欠「畀少了」的查詢,但未有人正式追溯。破欠基金一直由薪酬保障組審批,委員會昨再成立一個三人專責小組,負責覆核追溯個案。

破欠基金委員會委員潘兆平指,估計勞工處收到的數十宗查詢,部分是勞聯曾協助的貨櫃碼頭外判車司機,涉三十多人申索逾一百三十萬元少收的破欠。

破欠基金成立開始,曾領破欠的人士都可申請追溯,不設七年追溯期限,料委員會要支付多達五億元應付。

勞工處表示,如過往申請人,以終審法院的裁決向破欠基金委員會提申索,委員會以符合終院就有關法例的詮釋,並按每宗申索個案個別情況、申索人提供資料處理。

另外,亞視六百多名員工,數月前因欠薪多時而獲破欠基金破例墊支近一千九百萬元,但亞視投資者司榮彬透過新公司發放員工欠薪三千多萬元,破欠委員會準備在下月亞視欠薪案中,要求司榮彬向基金繳回破欠款項,破欠不能代僱主支薪。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