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城巴車長被炒申索得直獲賠六萬 [打印本頁]
城巴司機區達民(中)申索得直。
【星島日報報道】前城巴車長當值時因遲開車與乘客口角及用手機互拍,被公司即時解僱不作補償,車長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代通知金及長期服務金,審裁官直指城巴有「乘客永遠是對的」既定立場,又批評管理層對法例一知半解,昨裁定車長申索得直,城巴須賠償約六萬元。城巴指會研究判詞。區認為還自己一個公道,盼巴士公司再接投訴時,應先作深入調查。
任職城巴司機近十七年的區達民,今年四月因如廁延遲三分鐘開車,有男乘客不滿,雙方口角並以手機互拍,片段更被上載網絡。事後區被城巴以不必要地離開駕駛位置及乘客爭吵為由,即時解僱,無任何補償。區早前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賠償,審裁官陳炳宙昨日裁定區勝訴,城巴須付共約六萬元。
陳官批評城巴管理層對法律一知半解,例如法例並無定明司機離開駕駛座位屬違法,應是駕駛時離開巴士、或因疏忽導致交通意外才屬違法,但城巴竟認為申索人離開駕駛座位,較導致交通意外嚴重,明顯邏輯出現錯誤。
陳官又指,城巴沒考慮申索人任職以來未收過嚴重投訴,亦無詳細了解他為何對乘客作出不禮貌行為;而涉案男乘客連少少延誤都不能容忍,可見他當時言行亦不算有禮。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