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宣誓風波涉國家統一 人大常委決釋104條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宣誓爭議終導致人大釋法,特區政府昨天表示,已收到中央政府通知,人大常委已將《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問題納入會議議程。《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由於今次宣誓風波涉及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所以全國人大委員長會議認為有需要進行釋法。有關釋法議案會在下周一表決,同日會由人大法工委主任李飛在北京開記者會解釋。特首梁振英昨天多次被記者問及對人大釋法的看法,他只反覆表示,會在知道人大釋法的詳細情況、範圍以至決定後再作一併回應。
特區政府昨天發出聲明,稱在前晚有關梁頌恆和游蕙禎的司法覆核聆訊結束後,接獲中央政府通知,有關《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問題已列入本次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程,而政府亦已將有關通知告知香港法院。
中央電視台晚上新聞聯播則報道,在昨天的全國人大委員長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所作的「關於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零四條的解釋(草案)有關情況的報告」,決定提請常委會審議,並會在下周一表決各項議案。
身兼港區人大代表的《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人大委員長會議主動要求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是因為今次宣誓風波涉及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她指,按照《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釋法一定是在司法程序中,例如剛果案是在裁決前亦曾要求釋法。被問到未到終審法院有判決便釋法是否太倉卒,她指按《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條,凡是涉及中央的條文,而對判決有影響,這兩個條件現時是有的,所以在現時釋法或是在終審後釋法,是權衡輕重的問題,並不妨礙香港的法治。
她又說,釋法的情況會對立法會宣誓的內容有影響,但不可以用「重疊」香港的《宣誓及聲明條例》來形容。她又說,未聽聞有決定後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會否到香港,要待報告面世後才知道。
釋法風波最終由熱傳政府提出變成全國人大常委主動釋法,外界關注特區政府於人大釋法決定上的取態。昨日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新「辣招」樓市政策記者會時,多次被記者追問對釋法風波的回應,梁振英並無正面回答,只反覆強調記者會主題是新推的樓市「加辣」措施,要在知道人大釋法的詳細情況、範圍以至決定後,才能再一併回應。
立法會昨日亦有就釋法事宜作出辯論。昨日人大釋法消息獲確認後,民主黨涂謹申隨即去信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要求於下午的會議上緊急討論釋法風波,並要求政府交代對人大釋法的立場。不過,李慧琼其後於內會表示律政司以時間倉卒和不適宜評論為由拒絕出席,惹來非建制派猛烈抨擊。其後,建制派與非建制派再就要否於今日或明天加開特別會議,再傳召政府官員到場解釋立場展開激辯,最終李慧琼表示將再與政府溝通,嘗試安排特別會議,但強調會議時間要再跟政府商討。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擁有《基本法》的解釋權,預料人大常委將引用有關條文主動解釋《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說明有關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宣誓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原意。《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於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