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藝人樊少皇遭入稟追討400萬人民幣借款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力王」藝人樊少皇去年8月被傳欠債2百萬,他其後透過工作室發聲明指是他的朋友欠債,他亦是受害者。樊今遭人入稟高院向他及名為蔡銘森的男子追討4百萬人民幣的借款。

原告周軍英於入稟狀指,樊於13年5月向他借了4百萬人民幣款項,借款期6個月,並由蔡任擔保人。在原告多次催促還款下,蔡於16年8月簽下欠條,承認欠下853萬港幣,蔡曾開出支票予原告作還款,但該張支票未能兌現及被退回,2人至今一直未有還款。原告現向樊追討4百萬人民幣借款及利息,及向蔡追討該借款及利息、或交替地追討853萬港幣。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