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路總局封殺 台灣Uber 2月10日起暫停服務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台灣公路總局昨日表示,最快今天就會對Uber寄出第一張100萬元的處分書,另外擬同步行文台北市商業處,勒令Uber歇業。Uber公司仍可提行政訴願或訴訟。
當局指,自1月6日起實施新的《公路法》修正案後,已攔查舉發48輛Uber違規車輛,累計最高可罰11.5億元。
當局又指,過去4年已對Uber公司開出513張罰單、裁罰金額新台幣7325萬元。雖Uber已繳6000多萬元罰款,但Uber是累犯,公路法修法除提高罰則,也將「勒令停業」文字改為「勒令歇業」。Uber年前曾拜會交通部長,但違法行為未停,「執法不會停」。
當局又表示,監理所開出舉發單後,須在15天內申訴,Uber雖有提出申訴,但公路總局對其內容不採納;今天就會開出首張處分書,並陸續開出第2張500萬元處分書、甚至第3張與第4張各2500萬元處分書。
Uber台灣發表聲明,將於2月10日起暫停分享平台,希望與台灣政府重啟對話機制。又表示今天於路上行駛的Uber合作車輛已經非常少。
Uber台灣認為「這是很難的決定」,對Uber合作駕駛及乘客衝擊,Uber台灣感謝他們支持,又希望可見的未來持續以創新科技服務台灣。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