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旺角騷亂首定罪案上訴被駁回 [打印本頁]
【Now新聞台】去年旺角騷亂首宗定罪案件,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就定罪及刑期的上訴遭駁回,要繼續餘下六個月刑期。
獲保釋等候上訴的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到高等法院聽取判決,法官張慧玲駁回他的上訴,並頒下書面判詞。
陳柏洋在騷亂中向警員擲水樽,法官認同原審裁判官審訊當中有犯錯,但錯誤不影響定罪,而量刑也不能跟佔領行動的案例比較。
法官認為,陳柏洋在旺角騷亂中襲警及拒捕,性質較嚴重,不認同以九個月作量刑起點是明顯過重,維持定罪及判監九個月不變。陳柏洋要重新收監,繼續服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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