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長毛收捐款涉失當 六月五日開審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圖)涉嫌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曾收過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廿五萬元捐款,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早前於區域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昨第四次、亦是最後一次進行閉門預審,梁國雄並沒有到庭,由資深大狀李柱銘代表,聆訊維持約十分鐘。案件於五月廿三日起一連三日進行法律爭拗,六月五日正式開審,預計審十天。
控罪指,梁國雄身為立法會議員,於二○一二年五月廿二日至去年六月廿三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二○一二年五月廿二日,透過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廿五萬港元的款項。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五四六——二○一六。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