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吉林前副省長受賄囚12年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吉林省原副省長谷春立,被控利用職權為他人在投標項目、融資貸款、案件處理、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然後直接或通過家人先後收受共計四千三百六十五萬多元人民幣的賄賂,昨天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刑十二年,谷春立當庭表示接受判決不上訴。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