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林鄭月娥獲任香港特首 [打印本頁]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3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第七次全體會議,決定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於2017年7月1日就職。

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選舉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的報告,聽取了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王光亞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人選產生過程的彙報。

李克強在會上作了重要講話。他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選舉是依法進行的,完全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法律的規定,體現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林鄭月娥女士當選行政長官,充分表明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同、信任和期望。

李克強指出,中央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確保“一國兩製”在香港的實踐不動搖、不走樣、不變形,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李克強總理簽署了任命林鄭月娥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第678號令。

香港特區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3月31日發表聲明,感謝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她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

林鄭月娥說:“我衷心感謝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我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任行政長官,既深感榮幸,亦知任重道遠。”

她在聲明中說:“我將不負中央和香港市民所托,懷著謙卑的態度,竭盡所能,嚴格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製’、‘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致力維護香港的核心價值,並帶領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服務市民。”

她在聲明中承諾,在未來的日子,以“關心”“聆聽”“行動”與各界同行,致力團結社會,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建設更美好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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