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田北辰:「一地兩檢」或租地中央執法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方案備受關注,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田北辰昨表示,據他掌握來自北京及特區政府的訊息,他有理由相信中央或會在高鐵西九龍總站租用司法管轄權,由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內地法律。他又引述有法律專家指,《基本法》並無列明特區政府不准在特區自治範圍租借地方予中央政府,以落實內地法例。
田北辰昨指,中央及特區政府一直爭拗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內地執法人員是局部還是全面執法,他指中央構思參考深圳灣模式落實一地兩檢,例如租用西九龍總站其中一、兩層,而在中央全面租用的司法管轄區中,若有罪案發生或有異見人士出入,悉數由內地執法人員執行內地法律。他相信屆時會採用密封式設計,不會發生內地執法人員進入社區執法的情況。
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國政協委員胡漢清則指司法管轄權必須跟從業權或主權,建議將西九龍總站的地下出入境設施連同高鐵行車管道,一併列為內地邊防地區,屬內地管轄範圍,由內地派駐邊防人員執法,以實施一地兩檢。
他續指,根據國務院頒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區域圖》,中央授權香港擁有的土地只包括陸地及海上部分,沒有提及地底及上空屬香港自治範圍,因此按其建議劃出內地邊防地區,並無縮細香港的自治範圍。
胡漢清又指,地底範圍屬於何人是很複雜的法律問題,形容「地球圓嘅,地底去到邊度屬於你嘅呢?」問到如果有商場打算發展地底部分,是否需要向國家申請,他回應指,很多商場在回歸時已有地底部分,特區政府已獲默許可以擴建,但並非無限度擴建。
翻查資料,香港租借深圳灣港方口岸,土地年租金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十五元,首五年每年租金逾人民幣六百二十萬元,之後每五年調整一次,按深圳市公告基準地價在調整年前最近五年的平均變幅計算,但幅度不會超過三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