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原油期貨合約及業務細則公布:門檻50萬 [打印本頁]
上海期貨交易所官方微博16日公布,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就原油期貨規則合約答記者問,能源中心交易規則及各項細則徵求意見後,經斟酌市場各方的反饋意見,並與監管機構進行充分溝通後,對標準合約、交易者適當性的門檻設置、交割違約的處置方式等內容進行了修訂:
標準合約方面,1000桶/手與國際主流的原油期貨合約保持一致。交易者適當性門檻方面,對個人客戶設置50萬元的門檻,對單位客戶設置100萬元的門檻,同時要求具有相關的交易經驗,具有一定的抵禦承受風險能力。交割違約處置方面,由原先的遞延交割制度修改為違約金制度。按當前國際原油價格估算,我國原油期貨每手合約價值約35萬元人民幣。若交易所按5%,會員按7%收取保證金,滿足開戶條件並成功開戶的投資者參與原油期貨交易開倉1手約需繳納2.4萬元保證金。
下一階段,能源中心將按照業務規則開展原油期貨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受理會員、境外特殊參與者的資格申請,受理銀行、交割倉庫、檢驗機構的資質申請,開展全市場仿真交易。在積極穩妥完成各項上市準備工作後,能源中心爭取年內推出原油期貨。
中國能源網